第368章 术虎忽鲁
这支部队虽然只有二百人,但装备却极为精良,从重甲战卒到步弓手,再到火器兵和专门手持大盾的仆从兵,可谓是一应俱全。
领兵之人,乃是一位“谋克”,也就是俗称的百夫长。
是个名叫“术虎忽鲁”的三十岁汉子。
术虎乃是姓,而忽鲁则有威武之意,若译成汉名,则是“董武”。
术虎忽鲁站在山间,眺望着远处已经升起营火的定王行帐,眼神不由闪烁着如同野狼的阴冷目光。
站在旁边的副将,同样神情冰冷,双目透着浓浓的杀意。
此时二人正在用女真语交流。
副将沉声道:“谋克大人,赵桓肯定已经发现了我们,继续埋伏下去已经没有意义,不如现在杀出去,消灭大汗的心腹之患!”
术虎忽鲁双手环胸,一双眼睛死死盯着定王行帐。
“之前的汉人贼匪,足足有上千人,却没能杀死一个定王护卫。”
“宋国的叛徒在信中提到过,护卫队中存在三十个敢战士,这些人是宋国最强大的战士,轻敌只会让我们蒙受巨大损失。”
“你作为契丹人,应该听说过敢战士。”
副将点了点头,眼神竟流露出兴奋之色,似乎是跃跃欲试。
“他们确实是强大的战士,但却是孤军,绝对挡不住我们的进攻。”
“谋克大人,这里是宋地,王禀随时会派人来支援赵桓,我们不能再等下去了。”
术虎忽鲁也明白时间拖得越久,对他们越不利。
作为完颜宗翰派来的奇兵,他们肩负着为大金消灭宋国鹰党的艰巨任务。
只要干掉赵桓,大金就可以减少战场上的损失。
宋国的软骨头皇帝,根本不敢跟大金打到一兵一卒。
“平原野战,虽然会蒙受巨大的损失,但是赵桓的脑袋,值得我们冒险。”
“整理武器装备,一个时辰后,消灭赵桓!”
坐在马车里的赵桓,并未和小燕儿腻歪,他靠在车窗旁,静静地听着外面的动静。
敢战士和护卫整理武器的清脆声音,时不时传入赵桓的耳中。
小燕儿很识相,没有在这个时候打扰赵桓。
李师师则闭目养神,她不知道能否顺利抵达太原府,但既然出来了,就只能把性命寄托在赵桓身上。
夜,亥时。
位于行帐五百步外的踏白兵,听到山上传来的脚步声,第一时间转身跑回行帐。
“如王爷所料,山中确有贼兵,已经下山袭来!”
赵桓当即挑帘而出,目光坚定,立刻下令:“准备御敌!”
早已经蓄势待发的众将士,纷纷开始披挂甲胄。
王犇和敢战士全员重甲,武装到牙齿,手持长重兵器。
而以孙贺为首的王府亲兵,却并没有选择充当战卒,而是改成了辅助军。
除了二十个手持大盾者,披挂重甲外,剩余的八十个亲兵直接后撤。
与此同时,李师师和王大全等人,也跟着马车向后撤去。
在敢战士的帮助下,赵桓同样披挂上阵,一身压箱底的背嵬军将校铠,虎体遮严。
除了眼睛之外,再无任何部位裸露在外。
他将马匹拆掉,将马车固定在原地,迈步站在马车上,身边插着一根步槊,腰间横跨一把小金瓜。
身旁还有两个手持大盾的亲兵保护。
术虎忽鲁带领他麾下的混合部队,推进到距离赵桓不足五十步的距离,终于停了下来。
看到敢战士已经结阵,身边还有大盾兵保护,术虎忽鲁不由低喝一声。
“果然是一场硬仗,大家都做好为大汗牺牲的准备了吗?”
二百金国勇士发出犹如群狼般的嘶吼声。
“砍下赵桓的脑袋,献给大汗!”
由于他们说的都是女真语,赵桓根本就听不懂,不过就算是猜也能猜出来,肯定是战前动员之类的。
就在这时,金国部队里突然传来一阵汉话,说话之人正是术虎忽鲁。
单凭他通晓汉话,就足见其在金国,也是“精英人才”。
“定王爷,你屡屡破坏金宋友好,非要把宋国置于战火之中才罢休?”
“不如效忠大汗,为大汗攻城略地,开拓疆土,青史留名。”
“你们汉人最喜欢的不就是青史留名吗?”
面对术虎忽鲁的挑衅,赵桓也不吭声,毕竟黑灯瞎火的,他又站在大盾后,隐去了身形,再加上相隔五十步,对方想要发现他也非易事。
这个时候回话,等于给了对方“斩首”的目标。
赵桓又不傻,岂会在战场上逞口舌之利?
见对面静悄悄的一片。术虎忽鲁的眼神竟流露出一抹钦佩,看来这位大宋最暴戾的王爷,名不虚传。
沉默,既代表着死战。
术虎忽鲁也不再浪费口舌,随着一声令下,二十个火器兵冲到阵前,直接对着已经结阵的敢战士发动了攻击。
一个个霹雳火球,在空中划出道道弧线,落在敢战士面前。
轰隆隆!
顷刻间震耳欲聋的爆炸声,打破了沙河县静谧的夜色。
不断炸现的火光,将黑漆漆的战场照亮。
霹雳火球爆炸时激射而出的碎瓷片,噼里啪啦的击打在大盾上,看似气势十足,实则没什么卵用。
要知道,即便是到达后世的火枪时代,重甲单位依旧是战场上的中流砥柱。
这些碎瓷片,撞击在盾牌和重甲上,顷刻间化为粉末,根本就无法造成实质性的杀伤。
躲藏在盾牌后的赵桓,不由一阵好笑。
“看来大宋的火器,对金人造成了不小的震撼,为了熟练掌握火器,连这种小规模作战都有火器兵的身影。”
“在本王面前玩火器?简直是班门弄斧!”
一通狂轰滥炸,敢战士的脚步都没有挪动分毫。
下一刻,火器兵又掏出不少“突火枪”,对着敢战士一通乱射。
所谓的突火枪,虽然原理上已经趋同火枪,都是依靠火药爆炸推动弹丸,但是受限于工艺和对火器的理解。
突火枪根本不能称之为枪。
不出赵桓所料,一轮射击下来,依旧无法撼动敢战士分毫,简直比挠痒痒都不如。
领兵之人,乃是一位“谋克”,也就是俗称的百夫长。
是个名叫“术虎忽鲁”的三十岁汉子。
术虎乃是姓,而忽鲁则有威武之意,若译成汉名,则是“董武”。
术虎忽鲁站在山间,眺望着远处已经升起营火的定王行帐,眼神不由闪烁着如同野狼的阴冷目光。
站在旁边的副将,同样神情冰冷,双目透着浓浓的杀意。
此时二人正在用女真语交流。
副将沉声道:“谋克大人,赵桓肯定已经发现了我们,继续埋伏下去已经没有意义,不如现在杀出去,消灭大汗的心腹之患!”
术虎忽鲁双手环胸,一双眼睛死死盯着定王行帐。
“之前的汉人贼匪,足足有上千人,却没能杀死一个定王护卫。”
“宋国的叛徒在信中提到过,护卫队中存在三十个敢战士,这些人是宋国最强大的战士,轻敌只会让我们蒙受巨大损失。”
“你作为契丹人,应该听说过敢战士。”
副将点了点头,眼神竟流露出兴奋之色,似乎是跃跃欲试。
“他们确实是强大的战士,但却是孤军,绝对挡不住我们的进攻。”
“谋克大人,这里是宋地,王禀随时会派人来支援赵桓,我们不能再等下去了。”
术虎忽鲁也明白时间拖得越久,对他们越不利。
作为完颜宗翰派来的奇兵,他们肩负着为大金消灭宋国鹰党的艰巨任务。
只要干掉赵桓,大金就可以减少战场上的损失。
宋国的软骨头皇帝,根本不敢跟大金打到一兵一卒。
“平原野战,虽然会蒙受巨大的损失,但是赵桓的脑袋,值得我们冒险。”
“整理武器装备,一个时辰后,消灭赵桓!”
坐在马车里的赵桓,并未和小燕儿腻歪,他靠在车窗旁,静静地听着外面的动静。
敢战士和护卫整理武器的清脆声音,时不时传入赵桓的耳中。
小燕儿很识相,没有在这个时候打扰赵桓。
李师师则闭目养神,她不知道能否顺利抵达太原府,但既然出来了,就只能把性命寄托在赵桓身上。
夜,亥时。
位于行帐五百步外的踏白兵,听到山上传来的脚步声,第一时间转身跑回行帐。
“如王爷所料,山中确有贼兵,已经下山袭来!”
赵桓当即挑帘而出,目光坚定,立刻下令:“准备御敌!”
早已经蓄势待发的众将士,纷纷开始披挂甲胄。
王犇和敢战士全员重甲,武装到牙齿,手持长重兵器。
而以孙贺为首的王府亲兵,却并没有选择充当战卒,而是改成了辅助军。
除了二十个手持大盾者,披挂重甲外,剩余的八十个亲兵直接后撤。
与此同时,李师师和王大全等人,也跟着马车向后撤去。
在敢战士的帮助下,赵桓同样披挂上阵,一身压箱底的背嵬军将校铠,虎体遮严。
除了眼睛之外,再无任何部位裸露在外。
他将马匹拆掉,将马车固定在原地,迈步站在马车上,身边插着一根步槊,腰间横跨一把小金瓜。
身旁还有两个手持大盾的亲兵保护。
术虎忽鲁带领他麾下的混合部队,推进到距离赵桓不足五十步的距离,终于停了下来。
看到敢战士已经结阵,身边还有大盾兵保护,术虎忽鲁不由低喝一声。
“果然是一场硬仗,大家都做好为大汗牺牲的准备了吗?”
二百金国勇士发出犹如群狼般的嘶吼声。
“砍下赵桓的脑袋,献给大汗!”
由于他们说的都是女真语,赵桓根本就听不懂,不过就算是猜也能猜出来,肯定是战前动员之类的。
就在这时,金国部队里突然传来一阵汉话,说话之人正是术虎忽鲁。
单凭他通晓汉话,就足见其在金国,也是“精英人才”。
“定王爷,你屡屡破坏金宋友好,非要把宋国置于战火之中才罢休?”
“不如效忠大汗,为大汗攻城略地,开拓疆土,青史留名。”
“你们汉人最喜欢的不就是青史留名吗?”
面对术虎忽鲁的挑衅,赵桓也不吭声,毕竟黑灯瞎火的,他又站在大盾后,隐去了身形,再加上相隔五十步,对方想要发现他也非易事。
这个时候回话,等于给了对方“斩首”的目标。
赵桓又不傻,岂会在战场上逞口舌之利?
见对面静悄悄的一片。术虎忽鲁的眼神竟流露出一抹钦佩,看来这位大宋最暴戾的王爷,名不虚传。
沉默,既代表着死战。
术虎忽鲁也不再浪费口舌,随着一声令下,二十个火器兵冲到阵前,直接对着已经结阵的敢战士发动了攻击。
一个个霹雳火球,在空中划出道道弧线,落在敢战士面前。
轰隆隆!
顷刻间震耳欲聋的爆炸声,打破了沙河县静谧的夜色。
不断炸现的火光,将黑漆漆的战场照亮。
霹雳火球爆炸时激射而出的碎瓷片,噼里啪啦的击打在大盾上,看似气势十足,实则没什么卵用。
要知道,即便是到达后世的火枪时代,重甲单位依旧是战场上的中流砥柱。
这些碎瓷片,撞击在盾牌和重甲上,顷刻间化为粉末,根本就无法造成实质性的杀伤。
躲藏在盾牌后的赵桓,不由一阵好笑。
“看来大宋的火器,对金人造成了不小的震撼,为了熟练掌握火器,连这种小规模作战都有火器兵的身影。”
“在本王面前玩火器?简直是班门弄斧!”
一通狂轰滥炸,敢战士的脚步都没有挪动分毫。
下一刻,火器兵又掏出不少“突火枪”,对着敢战士一通乱射。
所谓的突火枪,虽然原理上已经趋同火枪,都是依靠火药爆炸推动弹丸,但是受限于工艺和对火器的理解。
突火枪根本不能称之为枪。
不出赵桓所料,一轮射击下来,依旧无法撼动敢战士分毫,简直比挠痒痒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