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为了家人的幸福而努力

    这次做饭刘平安没掺和,因为做的是熊肉。

    这东西,他不但是第一次吃,还是第一次听说。

    他上辈子熊瞎子已经是保护动物了,还有个美名叫月牙熊。

    奶奶年轻的时候吃过狼肉,所以对于烹饪这些野生动物的肉还是有一些心得。

    堂屋里几个男人又在吹牛打屁,同时在担忧旱灾会不会持续好几年。

    刘平安知道会持续到62年,其他人至少还要吃两年野菜糊糊。

    不对,野菜也没了,恐怕只能吃糊糊了。

    不过这个旱灾是有一个过渡时期,基本上61年就开始减弱,所以只要挺过了60年的人,基本上就没什么问题。

    刘平安也不想跟他们聊天,免得说漏嘴,他走到院子里,现在天还没黑,三小只又在玩跳房子。

    刘平安看了看小屋屋檐下的水缸。

    这是大伯从仓库里搬出来的小水缸,里面养着刘平安抓来的鱼虾。

    他径直地走了过去,打开盖子一看,发现这些鱼虾状态不是很好,有些萎靡不振。

    “难不成是习惯了空间的灵泉?”

    空间里河流和灵泉不一样,但也是沾染了灵气。

    刘平安想了想,倒了一些灵泉进去,这些鱼虾立马变得活蹦乱跳,个个都要跳出水面。

    “还真是这样,看来弄出来的动物得早点吃了,不然放不了多久就死了。”

    刘平安又发现了灵泉空间的隐藏作用,心里很是得意。

    “饭做好了,快回来吃!”

    今天公社食堂没人光顾,饭都没做,都回去吃肉了。

    所以爷爷他们也没去食堂打饭回来。

    刘平安他们听到呼喊,就回到堂屋,看到了桌子上的丰盛晚餐。

    桌子上摆了不少盆子。

    一盆骨头汤,一盆混炒熊肉,里面还有一些心脏肉和肠子,再加上一盆烙饼。

    这已经非常丰盛,很多人过年都没有吃这么好过。

    小强小涛看得眼睛发光,爬上自己的凳子,拿起筷子等着爷爷发号施令。

    刘家让刘平安觉得最暖心的一点,就是吃饭没有分桌。

    也没有那些陋习。

    哪怕是小孩子,都可以坐在与自己身形不符合的凳子上。

    说起凳子,刘家的大部分家具,都是刘平安的三叔刘建平打造的。

    他从小就喜欢木工,后面还进城拜师学过一段时间,期间还想去大学当保安,结果直接被刷下来,连临时工都没当成。

    这就是三叔在四九城的经历。

    虽说不长,但对他来说也是受益匪浅。

    特别是木工方面,村里乃至附近村里有人发财了想打个家具,都得喊他去帮忙。

    所以别看刘兴旺天天训斥刘建平,实际上心里知道三叔为家里做的贡献,不然以刘兴旺这么古板的脾气,也不会允许他偷懒了。

    众人入座后,就开始吃起来。

    刘平安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熊肉,吃到了嘴里。

    一口咬下去,嘴里滋滋冒油。

    倒不是说奶奶炒菜的时候放了很多油,而是熊肉本身脂肪就多,炒着炒着就有油出来。

    现在跟未来不一样,肥肉可比瘦肉精贵,吃起来也更香。

    看看其他人那惬意的表情,就知道有多好吃。

    这熊肉的肉质比较粗,也就是密度大吃起来很像是肝脏,但是由于肥肉多,咬下去有汁液,口感反而像是羊肉。

    说到羊肉,大家就知道多好吃了。

    更别提现在这个时候,老鼠肉大家都会吃。

    老鼠肉要是放在后世给别人吃,别人不把你摊子砸了,他都可以去乐山当大佛了。

    这一顿是刘平安吃得最带劲的一顿,有可能是奶奶知道刘平安明天要走,所以做得特别丰盛。

    连烙饼里都加了一些野菜和熊肉,吃起来倍儿香,这下的口感又变得像是牛肉。

    真是一熊两吃。

    而骨头汤刘平安倒是喝了口,没什么味道。

    骨头汤这东西需要长时间炖,才能越熬越浓,越熬越香。

    “这熊熊真好吃,哥哥我以后还要吃熊熊。”

    虽然大家都在疯狂动筷子,但是小肚子的乐乐没吃多少就饱了,还掀开衣服露出自己的小肚子,缺着牙齿,偷偷地跟刘平安说话。

    “好啊,哥哥以后还给你打熊吃。”

    刘平安笑着摸摸乐乐的头,同时在心里吐槽。

    “希望山里的熊有那么多够我打。”

    乐乐听到刘平安的话,眼睛笑成了月牙,然后钻到平安的怀里,躺在软软的肚子上休息。

    刘平安抱着妹妹,继续沉默不语的吃饭。

    大家还是保留着“食不言寝不语”的优良传统,把桌子上的菜吃掉大半。

    由于吃的晚,吃完饭后天都黑了。

    大家聊聊天,也早早地回床上休息。

    刘平安刚躺在床上,就感到一个小家伙扑了上来,还带着些许哭腔。

    “哥哥你为什么明天要走啊!”

    糟了!忘了这小祖宗!

    刘平安的胸口有点湿润,乐乐趴在他的胸口上抽泣。看得刘平安哭笑不得,又有些心疼。

    他温柔地抱着妹妹,轻声说道:“哥哥只是回去上班,就跟大人去上工一样,待段时间就回来了。”

    月光再次通过报纸透射进来,乐乐抬起小脸,认真地问道:“那你也是下午就回来吗?”

    “不是啊,差不多要待个七八天。”

    乐乐顿时陷入迷茫,拿出手指反复数了数,嘴巴立马瘪了,更加伤心了。

    “两只手那么长啊,乐乐不要哥哥走。”

    听到妹妹这话,刘平安都产生了动摇。

    要不要就不走了,有着金手指在手,我还回去干嘛?

    但是他知道,这不是金手指的事。

    他成为了光荣的工人,家里都以他为荣,他突然不干了,其他人怎么想?

    而且真要陪伴家里人,城市里才是最好的选择。

    现在是60年代,多少村子里连电灯都没有,水井也没有。

    真要对家人好,就需要刘平安努力,把家人接到城里来,住在大大的房子里,宽阔的四合院。

    不愁吃,不愁喝,晚上还有明亮的电灯使用。

    让家里人都找到城里的工作,让妹妹弟弟都有光明的前途。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这个道理,刘平安一直都懂。

    所以他不能跟个逃兵一样放弃工作,而是要把家人接到城里享福。

    想通了这点,刘平安更加温柔的安慰妹妹,各种许诺,才把乐乐安慰好。

    “那你一定要回来看我,千万别忘了我。”

    乐乐犹犹豫豫地伸出小手指,刘平安也认真地伸出小手指,跟乐乐一起“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

    翌日。

    刘平安从梦中醒来,眼前又出现了选项。

    这次是票。

    刘平安嫌弃了看了眼选项,最后在粪票,肉票,布票里选择了布票。

    粪票他不需要,公社里有,他个人拿来没用。

    肉票他也不需要,他空间里一堆鸡肉,后续还会有猪肉,牛肉,羊肉……

    反而是布票他非常需要。

    家里的小辈,小霞小艳穿得是她母亲的衣服,上面全是补丁。

    小强小涛穿得也是三叔剩下的衣服,有些大,小强经常跑着跑着裤子就掉了。

    乐乐身上的衣服也是用他以前的衣服改的,也是破破烂烂。

    大人的更别提了,平安他爸那身衣服,在他的记忆里缝缝补补了七八年了,上面的补丁比他上辈子得到的小红花还多。

    所以布票是最实际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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