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红楼与水浒
红色的马莎拉迪启动没多久。
一辆黑色的老款帕萨塔紧随其后。
车上坐的是秦松和秦樟。
秦松负责开车,秦樟脖子上挂相机,手里架着专用录像设备。
秦松拨通了秦弗里的电话:“小姑,他到龙城了,萧暮雪在开车跟着他呢”。
秦弗里正在梳妆镜前试穿伴娘服,秦东来和萧暮雪结婚,她这个没出阁的小姑子当伴娘再合适不过了。
在“秦家屯”结婚,蓝天,白云,教堂,白婚纱那一套是想都别想。
老家伙们看不惯这些,尤其是一些经历过战争洗礼的老人,见了这些就会直接开骂自己的子孙“数典忘祖”。
嘟嘟囔囔什么“假洋鬼子”,“当年到底是谁打赢了”。
锣鼓喧天,八抬大轿。
凤冠霞帔,三拜六礼。
这些才是秦家屯的老人们能接受的婚礼形式。伴娘团、伴郎团这种舶来品的进入,已经是他们对新鲜事物的最大包容了。
若是寻常百姓家结婚,婚礼的方式肯定是小两口说了算,老家伙们只有到时候掏红包的份,但这里是“秦家屯”啊,这里老人说了算,到不说这里住的人有多注重传统孝道,因为这里的老人家手里都握着一份可观的财产呢!
秦弗里今年22岁,低山根,高鼻梁,薄嘴唇,她跟五年前好像没有什么变化,长相寡淡气质阴郁。
一身伴娘红妆,都能穿出森森鬼气。
秦牧以前总是调侃她为“太平公主”。
现在看来也有些平平无奇。
她接到秦松的电话,听他讲完之后,回道:“奥,余情未了啊”
穿了一身价值过万始祖鸟户外服的秦松,开着车笑着点头:“小姑啊,您看看我要不要跟着她,要是能拍到点什么劲爆的,那可就有意思了,咱家那边可是眼巴巴的等着不少狗仔呢,一条婚礼的边角料消息都能卖个好价钱,你说我要是拍到了他俩私会的照片,给他们媒体一公布,标题都想好了,钢琴巨星余情未了,私会前任燃情似火,哈哈哈哈”。
秦弗狸在略显阴暗的房间里对镜贴花黄,声音冷淡的说道:“大喜的日子自然是热闹点好”。
然后她就关断了电话。
上位者做决定尤其做那种损人利己的决定的时候,说话总是模棱两可,需要下头人去领会去揣摩,这样即便事情搞砸了,他们也能把责任推个一干二净。
她起身,来到一米见方的窗户前,她住的这栋别墅像个道馆,最顶层的阁楼就是她的卧室,这里头挂着符文,金石玉器,八卦罗盘。
她透过窗户,看着已经音乐喧嚣,披红挂绿二叔家。
其实她不应该管秦叔夜叫二叔的。
秦家几兄弟的排行有问题。
伯、仲、叔,季,是大夏大户人家起名的传统辈分顺序。
她爸是长子叫秦伯驹。
按道理讲老二应该是“仲”字辈才对。
这是个非秦家嫡亲不能知道的秘密,这是这片大院里最忌讳的话题,谁提就是扶秦老爷子的虎须。
秦家大院里从来不缺少财富和名望,背地里自然也就少不了秘密和肮脏。
而秦弗里这些年就致力于做一件事,就是把那些隐藏在暗处事情挖出来,记下来。
靠钱财不能永远收买人,靠暴力不能永远胁迫人,可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却能吃他们一辈子。
《红楼梦》第七回描写道,贾府的仆人焦大,趁着酒醉大骂贾府那些纨绔子弟,说他们天天偷鸡摸狗,不干正事,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你们认为我不知道
这秦家大院啊,也差不多,甚至更不堪。
她看着手机里秦松传过来秦牧和李从戎熊抱的照片,轻声呢喃,似疯似病:“哥哥啊哥哥,我是多想做个好妹妹啊!”
秦牧坐在奔驰大g上跟着李从戎在龙城里游荡。
先是去了趟一块上学的龙城三中,然后又爬了一次学校的后山,在门口的小卖部里买了瓶当年最喜欢喝的饮料。
最后买了一些保健品、营养品去看望了一下李从戎他奶奶,这是基本礼数,不能因为关系好就忽略掉。
保健品营养品这种玩意肯定是没什么用的,甭管广告做的多大,亦或是什么保密配方。
这些玩意的营养价值一般不会超过一个鸡蛋。
但是它的的社会价值和人情价值肯定要大于一百个人鸡蛋,这就是明知道买的是个虚假的东西还是要买了送人的原因。
这大概就是广告的力量。
老太太虽然卧病在床,精神却不错。
一眼就认出了秦牧。
她笑的很慈祥,说秦牧跟他爷爷年轻的时候一摸一样。
秦牧又去老太太住处的后院看了看。
在他的印象里那是一片很大的院子。
毕竟小时候秦牧几个小伙伴会在院子里踢球,他的回忆里这个院子怎么也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
结果现在一看却很小,也就一个羽毛球场那么大。
人的记忆可能总会出现偏差。
就像在他的记忆里李家老太太也是个胖胖的带着几分凶相走路呼呼带风的老婆婆。
现在也是瘦瘦小小的一团,缩在一张床的角落里。
然后秦牧和李从戎就去喝酒了。
当几个死党聚会,有一个没能出现的时候,那家伙必然就成了酒场上的段子。还没等进酒馆,于墨白已经被二人糟蹋了个体无完肤。
李从戎带着秦牧七拐八绕的进了一片老旧的四合院。
找到一处隐于闹市之中,没有关系绝对预约不上的私房菜馆。
厨子的祖上传说是前朝宫里的御厨。
几样凉菜,一只烤鸭,一份卤煮。
两瓶李从戎自带的茅子。
一盒小时候就习惯抽的前门烟。
夹一口菜,闷一口酒,吸一口烟。
舒坦啊!
这日子给个神仙都不管。
秦牧冷不丁的来了一句:“咱们的神行太保还真成神行太保了”。
正在喝茶的李从戎直接笑的呛了一口。
三人小时候一块看《水浒》。
各有各的偶像。
于墨白最是喜欢神行太保戴总,觉得日行八百里这事,很帅很装掰,知道后来大了一些,知道按照宋代的度量衡,八百里也就相当于现在的一百公里,这么一算的话也没什么牛逼的,戴院长的神行马甲也就相当于个自行车,一下子这个人物就没了魅力。
但是如今于墨白招惹上娘们之后,跑路起来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还真是神行太保的风采。
朋友圈是怎么形成啊。
就是用这种只有身在圈子里的几人能听懂,可供开玩笑的小段子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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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黑色的老款帕萨塔紧随其后。
车上坐的是秦松和秦樟。
秦松负责开车,秦樟脖子上挂相机,手里架着专用录像设备。
秦松拨通了秦弗里的电话:“小姑,他到龙城了,萧暮雪在开车跟着他呢”。
秦弗里正在梳妆镜前试穿伴娘服,秦东来和萧暮雪结婚,她这个没出阁的小姑子当伴娘再合适不过了。
在“秦家屯”结婚,蓝天,白云,教堂,白婚纱那一套是想都别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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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囔囔什么“假洋鬼子”,“当年到底是谁打赢了”。
锣鼓喧天,八抬大轿。
凤冠霞帔,三拜六礼。
这些才是秦家屯的老人们能接受的婚礼形式。伴娘团、伴郎团这种舶来品的进入,已经是他们对新鲜事物的最大包容了。
若是寻常百姓家结婚,婚礼的方式肯定是小两口说了算,老家伙们只有到时候掏红包的份,但这里是“秦家屯”啊,这里老人说了算,到不说这里住的人有多注重传统孝道,因为这里的老人家手里都握着一份可观的财产呢!
秦弗里今年22岁,低山根,高鼻梁,薄嘴唇,她跟五年前好像没有什么变化,长相寡淡气质阴郁。
一身伴娘红妆,都能穿出森森鬼气。
秦牧以前总是调侃她为“太平公主”。
现在看来也有些平平无奇。
她接到秦松的电话,听他讲完之后,回道:“奥,余情未了啊”
穿了一身价值过万始祖鸟户外服的秦松,开着车笑着点头:“小姑啊,您看看我要不要跟着她,要是能拍到点什么劲爆的,那可就有意思了,咱家那边可是眼巴巴的等着不少狗仔呢,一条婚礼的边角料消息都能卖个好价钱,你说我要是拍到了他俩私会的照片,给他们媒体一公布,标题都想好了,钢琴巨星余情未了,私会前任燃情似火,哈哈哈哈”。
秦弗狸在略显阴暗的房间里对镜贴花黄,声音冷淡的说道:“大喜的日子自然是热闹点好”。
然后她就关断了电话。
上位者做决定尤其做那种损人利己的决定的时候,说话总是模棱两可,需要下头人去领会去揣摩,这样即便事情搞砸了,他们也能把责任推个一干二净。
她起身,来到一米见方的窗户前,她住的这栋别墅像个道馆,最顶层的阁楼就是她的卧室,这里头挂着符文,金石玉器,八卦罗盘。
她透过窗户,看着已经音乐喧嚣,披红挂绿二叔家。
其实她不应该管秦叔夜叫二叔的。
秦家几兄弟的排行有问题。
伯、仲、叔,季,是大夏大户人家起名的传统辈分顺序。
她爸是长子叫秦伯驹。
按道理讲老二应该是“仲”字辈才对。
这是个非秦家嫡亲不能知道的秘密,这是这片大院里最忌讳的话题,谁提就是扶秦老爷子的虎须。
秦家大院里从来不缺少财富和名望,背地里自然也就少不了秘密和肮脏。
而秦弗里这些年就致力于做一件事,就是把那些隐藏在暗处事情挖出来,记下来。
靠钱财不能永远收买人,靠暴力不能永远胁迫人,可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却能吃他们一辈子。
《红楼梦》第七回描写道,贾府的仆人焦大,趁着酒醉大骂贾府那些纨绔子弟,说他们天天偷鸡摸狗,不干正事,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你们认为我不知道
这秦家大院啊,也差不多,甚至更不堪。
她看着手机里秦松传过来秦牧和李从戎熊抱的照片,轻声呢喃,似疯似病:“哥哥啊哥哥,我是多想做个好妹妹啊!”
秦牧坐在奔驰大g上跟着李从戎在龙城里游荡。
先是去了趟一块上学的龙城三中,然后又爬了一次学校的后山,在门口的小卖部里买了瓶当年最喜欢喝的饮料。
最后买了一些保健品、营养品去看望了一下李从戎他奶奶,这是基本礼数,不能因为关系好就忽略掉。
保健品营养品这种玩意肯定是没什么用的,甭管广告做的多大,亦或是什么保密配方。
这些玩意的营养价值一般不会超过一个鸡蛋。
但是它的的社会价值和人情价值肯定要大于一百个人鸡蛋,这就是明知道买的是个虚假的东西还是要买了送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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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笑的很慈祥,说秦牧跟他爷爷年轻的时候一摸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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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印象里那是一片很大的院子。
毕竟小时候秦牧几个小伙伴会在院子里踢球,他的回忆里这个院子怎么也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
结果现在一看却很小,也就一个羽毛球场那么大。
人的记忆可能总会出现偏差。
就像在他的记忆里李家老太太也是个胖胖的带着几分凶相走路呼呼带风的老婆婆。
现在也是瘦瘦小小的一团,缩在一张床的角落里。
然后秦牧和李从戎就去喝酒了。
当几个死党聚会,有一个没能出现的时候,那家伙必然就成了酒场上的段子。还没等进酒馆,于墨白已经被二人糟蹋了个体无完肤。
李从戎带着秦牧七拐八绕的进了一片老旧的四合院。
找到一处隐于闹市之中,没有关系绝对预约不上的私房菜馆。
厨子的祖上传说是前朝宫里的御厨。
几样凉菜,一只烤鸭,一份卤煮。
两瓶李从戎自带的茅子。
一盒小时候就习惯抽的前门烟。
夹一口菜,闷一口酒,吸一口烟。
舒坦啊!
这日子给个神仙都不管。
秦牧冷不丁的来了一句:“咱们的神行太保还真成神行太保了”。
正在喝茶的李从戎直接笑的呛了一口。
三人小时候一块看《水浒》。
各有各的偶像。
于墨白最是喜欢神行太保戴总,觉得日行八百里这事,很帅很装掰,知道后来大了一些,知道按照宋代的度量衡,八百里也就相当于现在的一百公里,这么一算的话也没什么牛逼的,戴院长的神行马甲也就相当于个自行车,一下子这个人物就没了魅力。
但是如今于墨白招惹上娘们之后,跑路起来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还真是神行太保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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