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蝗虫,蝗虫!(上)

    秦朗自己判断的是错误的,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李世民做为新皇登基,年号会延用旧年号,也就是他老爹李渊的年号“武德”,只有过完正旦,才启用新年号也就是“贞观”。秦朗以为六二六年是贞观元年,其实六二七年才是贞观元年。所以孙思邈给长孙皇后看完病两年多,按顺序排,应该是武德九年(626年),贞观元年(627年),贞观二年(628年)。

    古人讲阴历,现代人说阳历。孙大神说的三月中旬,可不就是现在的四月底、五月初的样子吗?秦朗做为一个现代人,哪里又天天去记得农历几月几号?现代人除了老人,又有几个记得农历的呢?

    秦朗觉得自己真蠢,同时也提醒自己要小心,小心再小心,古代好多东西和现在的说法是不一样的,唉……秦朗觉得,自己这个“中二乐天派”的话痨性格,不知道啥时就挖个坑把自己给埋了。

    “言多必失”古人诚不欺我,如果让那些大儒知道秦朗这货,这么理解这句话,会是什么样?反正此时中二的秦朗就这么理解了。

    贞观二年,关中大早,十几个州的大蝗灾就在一个多月后啊,说不定此时已经有州县发生小规模的蝗灾了。

    秦朗心思百转千回,自己又能做点什么呢,而且就是示警也得往严重了说,往真实了说,才能引起朝堂中的大佬们重视,才能让李二重视起来吧。只有那样才能让李二做些准备,不至于再重复历史。

    秦朗,此时做为一个小小的屁民,即使爬李二边上告诉他:有蝗灾,李二可能信,因为李二毕竟是个英明的帝王。但是你再说的那么大、那么准,,李二就不一定信!说不定反而会认为秦朗妖言惑众,动摇民心呢!顺手让人推出去给活刮了呢。

    做点什么呢?怎么才能有后世姜大爷的霸气样子呢?让子弹飞里,张麻子说:老子就是要站着把钱赚了!听听多霸气的词儿?张麻子有一堆兄弟帮忙,还是以牺牲几个兄弟的代价,才达成了自己的目的,而现在自已说破天,再绑上一个孙思邈,就能捍动李二吗?用屁股想都肯定不可能。

    秦朗现在就一个屁民,加上一个心怀天下的药王,又能做些什么?

    贞观朝的名臣猛将,包括山野隐士,大唐现在有一堆聪明人肯定知道今年情况不好,在做渡灾准备,或在准备发灾难财。但谁也不肯去说,就是魏征这个千古人镜碰到这种情况也不一定会说,因为知道是一会事,而具体什么时候来?来势多大又是另一回事儿。

    至于往关中调运粮草,相信依着大唐这些治世能臣的能力,李二估计已经将救灾计划提上日程。看到大旱的时候,估计就已经再进行了。剩下的,秦朗总不能跑去让李二组织人力物力,提前收割今年的粮食吧?除非不想活了。贞观二年的蝗灾,靠人力抓捕,太难,效率也太低下,小蝗灾可以,大蝗灾?效率太低了,还是得依靠药物。

    烟头燃尽,烫到手,让秦朗回到现实。站起来丢掉烟头,习惯性的用脚尖踩灭。秦琼的指头间火辣辣的疼,抬手看看,前几天逃命时树枝烫的四个水泡,孙思邈已经给处理过了,也不疼了。但是估计用不了多久,这个烫点又会起来两个新的水泡。

    秦朗暗暗骂自己是猪,一只蠢猪!记吃不记打的玩意儿!去球吧,老子就是一个穿越的屁民,还想拯救大唐朝?你咋不拯救全世界呢?这个世界不是一天,也不是一件事就能改变得了的,秦朗告诫自己要面对现实。

    人家贞观朝,从贞观元年斗米千钱,到贞观四年后的斗米四、五钱,短短四年做到了,贞观朝的粮价是古代历史上最低的,连最富庶的宋朝都比不了,由此可见贞观一朝君臣的治世能力。你一个屁民当自己是唐宗?还是房谋、杜断、魏人镜?你操的哪门子心?秦二货越想越明白,住着茅草房还是孙大神可怜才收留的你,不想想晚上吃什么,尽给李二瞎操的哪门子的心。

    此时的秦朗越想越觉得,自己就一个蠢货。开开心心活下去,过完这一辈子,才是正事。一个屁民就别整天想战天斗地,还操着帝王的心了,隐藏好自己,慢慢的苟着活下去才是王道。先要苟着发展自己,让自己活舒服了才是正事,别让自己在这次蝗灾中饿死了,才是正事,其他的,走一步看一步吧。

    秦朗觉得,自己对孙大神撒谎撂屁,太不容易。又是磕头,又是保证,才取得孙大神谅解,如果多来几次,自己在孙大神心中的形象彻底毁了,那才是正的玩蛋呢。

    秦朗彻底想明白了,这才放松心情,心中盘算怎么忽悠孙思邈,多存点粮食。以秦朗对孙大神了解,自己跟定大神,饿死不太可能,但如果不做准备,挨饿是一定的!

    苟,才是王道,有多大肚子端多大碗,有机会能改变大唐朝就改变,没机会就苟着快乐的生活,这才是王道,自己一个屁民就别替杀兄杀弟的唐太宗操太多心了!

    也不知腹诽了多久,秦朗越腹诽越明白,越腹诽越开心,忍不住哼哼起了自己去卡啦ok的保留曲目。秦朗为什么喜欢这个歌?无他,就觉得自己一唱这个歌,似乎自己能变得更深沉更有味道。

    秦二货哼哼着,还不小心越哼哼,越大声……

    昨天所有的荣誉,已变成遥远的回忆。

    勤勤苦苦已度过半生,今夜重又走入风雨。

    我不能随波浮沉,为了我至爱的亲人。

    再苦再难也要坚强,只为那些期待眼神。

    心若在梦就在,天地之间还有真爱

    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是从头再来

    昨天所有的荣誉,已变成遥远的回忆。

    勤勤苦苦已度过半生,今夜重又走入风雨。

    ……

    心若在梦就在,天地之间还有真爱

    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是从头再来

    ……

    秦朗不知道的是,在他踩灭地上烟头的时候,孙思邈已经来到山坡上最后一块药田,那里就种着孙思邈此次进山需要看护采收的那味药。

    并不是说孙大神有偷窥僻、跟踪僻啊什么的,谁要这么说会让药王的崇拜者用唾沫淹死的,这么想都是对孙大神的亵渎。孙大神是看够了秃缸后顺便来查看一下药田,如此巧合下两人距离不足五百米。

    孙思邈本来蹲在地上,查看药田的情况,看着看着就听一阵怪声怪气的歌声传来,本来不想听,可那有点公鸭嗓的声音直往自己耳朵里钻。顿时皱起眉头,起身想往回走,走了几步又停下了,只因为这个公鸭嗓的声音虽然吵,可是这个歌的调调以前从没听过,现在听倒是不错,而且歌词也似乎有点意思,也就站在那儿,忍着燥音听完了。

    孙思邈等歌声结束,品味了一会儿,向着茅屋的方向走了回去,只不过边走边嘀咕:“这小子,是什么地方冒出来的妖孽,脸皮如此厚,当面编谎话不脸红的,老道六十年所见他是唯一一个,土豆这种泼天的富贵,说拿出来就拿出来,浑身上下的东西,老道从没见过一样,到底从哪冒出来的呢?唉,只要他不误入岐途,就任他蹦哒,看看最后能蹦哒成什么样,小子,心气儿倒不小,老道我倒想看看你小子最后能折腾出个什么妖魔鬼怪来。”

    秦朗一曲吼完,累的脸红脖子粗的,他也不想想,就他那公鸭嗓,加上个烟嗓怎么跟欢哥比,反正秦二货自己觉得,还不错!自嗨的秦朗忍不住,又躺倒在树下的草地上,不自觉的又叼上烟,点着了,小口的吸了起来。脑子却转个不停,不停地为以后的生活做着打算,时不时的会神经质的嘿嘿傻笑两声。

    时间不知过了多久,就听见坡下一串“沙沙”声,越来越近,抬头一看,才见一只黑狗窜了上来,然后围着自己打转了几圈,爬到自己旁边。秦朗认出这是小黑,因为大黑是一只铁包金,也就是浑身黑毛,唯有四蹄是金毛,而小黑全身黑。

    通过这两天的相处,秦朗喜欢上了这对藏獒,太通人性了,也不知道孙大神怎么教的。唯有一点,喜欢也只能是喜欢了,藏獒这种东西,从出生睁开眼睛,第一眼看上谁,以后谁就是主人了,而且很忠贞,想要得到,只能指望它们的后代出生。

    想让藏獒二次认主很难。藏獒二次认主,得通过很长的时间和第二个主人交流,重新培养感情,在这期间,第一个主人不能出现,即使二次认主成功也不行,只要第一个主人不出现,你就是主人,第一个主人一出现,对你的忠贞马上成倍降低,你只能是朋友。

    而秦朗明白这种情况,而自己能从此和孙思邈孙大神离开吗?肯定不可能。所以也就剩下喜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