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9:小子,你究竟什么来头?!
堂主可是生气得很,所以下手根本没有留情。本以为这孩子就算不死也会丢掉半条性命,没想到,他身体动了动,随后就像个无事人一样起身,还麻利的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看见衣衫又被磨破几个洞,他也少有的怒了,道:“你赔我衣服!”出门在外,一个铜板都要仔细着用。堂主愣了愣,还当自己听错了。明笙也挣扎着喊道:“这个时候,你不是该叫他放开我吗!”大宝回过神来才喊道:“对!快把人放开!”总算是回到正常的对话了。堂主冷笑道:“你这小子还敢命令我好大的口气!”他又是击出一掌。劲风卷去,扬起了灰尘,即刻又将大宝撂倒在地。啪的一声。连地面似乎都在震了一下。明笙光看着都觉得疼痛得很。她眼睛湿润,“大宝!”没想到大宝此次还是站了起来。嘴角没有血迹。身上脸上更是连一点破皮都没有。明笙愣住了。大宝这是铜墙铁壁,挨打高手啊同样的,堂主和几个弟子也是面带惊疑,不敢置信。弟子问道:“这小子……堂主,你是不是手下留情了”堂主不像是这般好心之人。“不。”堂主面色阴沉,虽然很不想承认,但他必须面对现实,“我刚才出了八成灵力,依旧伤不了他。”他再盯着大宝,不敢妄动。“小子,你究竟什么来头!”大宝负手而立,嘴角邪魅一笑,渗出了丝丝的压迫感。“这就是你的本事”“太让本座失望了。”“如今修仙界的人,与以前真的差别太大了。”尤其是那目光,也像一个历经沉浮世事的人。堂主心中一惊,顿时不敢大意。莫非,这人是闭关多年的大能,因为修炼了什么功法才保持着这童子之身“原来阁下是在试探,敢问阁下名号。”堂主客气了几分。但他的手直接掐住了明笙的脖子,生怕大宝忽然发难。人质在手,好歹没有那么害怕。大宝冷笑道:“就凭你,还没资格问本座的名号。不过本座与你的掌门人是旧相识,你若是喊他来,便能知道本座到底是谁。”堂主的心悬起来。弟子也有点慌乱。“堂主,可不能叫掌门人啊,若是被他知道我们在外头干的事,他定要扒了我们的皮!”“我知道!”堂主压低声音道,眼睛没有离开过大宝。见大宝依旧是气定神闲的样子,他反倒没那么心惊胆战了。而后一笑,他反问道:“阁下若是修为高深,何须在这多言你是想凭借着自己能挨打的特性,将我们吓跑吧”大宝挑眉,没有一丝慌张,“本座仁慈,向来不会轻易出手。如果你敢出第三招,本座定会叫你后悔。”堂主此时更加认定了大宝是在故弄玄虚。“我偏偏就敢!”他丢了明笙给弟子,随后一个箭步上前,一掌往大宝头顶上轰去。大宝只是轻移脚步,扎好马步。然后。手掌抬起,显然是要接堂主这一招。明笙瞪大眼睛,心都揪起来。终于,要出手了!刹那间,大宝手掌有万千金光绽开,一个符阵缠绕在他的掌中,强大的灵力瞬间涌出!“什么”堂主惊叫,想要退回已是不可能了。两道灵力相撞,轰的一声响起,四周都有了震感。堂主整个人如同断了线的风筝,摔落在地。他被细碎灵力刮伤。全身尽是伤口,泊泊的流着血。“堂主!”弟子们一个比一个慌。他们怎么都没想到,那小子说的都是真的,而且还这么的心狠手辣,将堂主打到奄奄一息。看来,这小子真的是什么高人!大宝微微侧头,看着他们,“还不放人,是想本座再出招吗”这记眼神含着杀气。弟子们头皮发麻,那抓住明笙的人想也不想,就将明笙放开推出去。“我们有眼不识泰山,还望阁下恕罪!”明笙赶紧往大宝那边奔去。弟子们不敢多留,一人扛着浑身是血的堂主赶紧跑了。明笙愣了会儿才意识到他们脱险了。她正想说话。但身侧的人已然是站不稳,往她身上倒去。别看大宝小小一个,他是一点都不轻,再加上明笙力气一般,她做了人肉垫子,被压得龇牙咧嘴。“大宝,你怎么了”她不敢用力去推。因为她一摸大宝的身体,就发现他的身体发烫发热。幸好此时后头传来了声音:“大哥!”是二宝。他听见这边的动静,放心不下就过来瞧瞧。他直接将大宝扳过来,平放在地上。大宝脸颊通红,浑身滚烫,人也失去意识,迷迷糊糊的不知念叨着什么。明笙眨眨眼,道:“他好端端的怎么发高热了”“不是发高热。”二宝解释道,“他是运用了强劲符阵,身体负荷不了,现在经脉和气血都在逆流。”明笙听不太懂这些,但也隐约猜测到大宝刚刚为了脱险,不惜用了伤害自己身体的符阵。他,根本没有那么强大的力量。她六神无主,只会问:“那怎么办”二宝掏出传音石,咬咬牙,道:“只能联系乔叔叔了。”明笙不知道是谁。只不过二宝手里的传音石一下子就接通了。他们兄弟偷偷离开迦兰仙山的时候,便改了自己的通灵法咒。但乔南奕开口就问:“是大少主还是二少主”二宝忙道:“是我!大哥用了吸星符阵,现在情况不大好。”“吸星符阵”乔南奕的声音一下子变了,“你们真是太任性了!这样符阵,你们敢用!”这个符阵能将别人的灵力吸纳,再在顷刻间释放出来,虽算不上是个阴邪符阵,但会给人造成一定的反噬。二宝被他说得很是愧疚,但还是为自己辩解道:“是因为我和大哥遇险了,我们迫不得已使用的。”乔南奕继续教训道:“如果你们没有离开迦兰,一切都不会发生。”二宝也来了脾气,“如果你肯带我们去京都,我们也不至于偷偷离开!”62.5200..9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