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万里
沈子书忧心,“可是此处距离漠北有九千里上万里地,纵然说您的汗血马日行千里,可这人哪里受的住不眠不休一日颠簸千里呢,正常一个月才能到的,您说一个月赶回京来,这路途奔波,龙体只怕承受不住。不然,还是弟去吧,您可信任弟不能辜负嘱托。”
“朕心意已决。朕亲自去见她。”
傅景桁在这件事上是执拗的,也顾不得臣子会不会笑话他。
不管多少里地,九千里也好,一万里也罢,他哪怕过去和她说一声她是被冤枉的,可以回京好好生活了,然后看她一眼就行,他始终对她从冬园出走时的不告而别不能释怀,她真的这事做的非常绝情,她明知道他根本离不开她,他得让她当面给他读读她写那封诀别信,不然他不死心,此生死不瞑目。
“老莫,你传旨下去,今年同往年一样,各亲王,各臣子,在先皇忌日祭祀期间在各自宅邸守丧,严禁荤腥,派人各处盯着,有人违规直接斩首。”
“是,君上。”老莫清楚实际不是盯着各处有没有悄悄开荤,而是盯着别叫人发现实际君上离朝,朝中是龙替在为先帝守孝,“那您同清流出行在外务必小心。”
当夜里,傅景桁同清流等人自通往宫外幽闭处的暗道出宫去了,轻装出行,一路向北,风雨无阻。
正常一个月的行程,他们催马急行,用了十一天赶到了漠北摩诃镇子。漠北大风将人面庞刮的颇痛。
傅连月来国事操劳,加上记挂爱妻,路上奔波,淋了几场雨,身子不好,发起高烧来,就这个脾气,还要去见文瑾,理论清楚。
傅景桁问清流道:“是这里了她在这个镇子上,靠近沙漠那边的一处军属人家。”
“是了。爷。”清流回复。
傅景桁颔首,“找处客栈,休整一下吧,你们随朕赶路都累了,在这里会逗留几天,你们好吃好睡,把身体调整好。”
在镇子上找了处最好的客栈,这地方贫瘠,最好的客栈也显得脏脏破破的,但连着十一天每天都透支跑**百里地,清流和暗卫基本都累垮了,进了客栈,吃了饭就进屋睡下。
小伙子们都觉得大王为了早些见到先皇后简直是不要命,也是因为一个月内必须回朝,时间的确紧急。
傅景桁打算在此处逗留七八天就返程回京城了,不然朝里先皇的忌日祭祀过去,他不在朝里容易出乱子,若不是恰逢先皇忌日,他也没有办法离京邝政一月。
妻子就在附近,傅景桁没有多少睡意,他立在屋内,往铜镜中看自己,满面胡茬,非常憔悴,又瘦到脱相,高烧着人也糊涂,显得面目可憎了起来,不复数月前曾经的英姿勃发。
随行军医要给他看龙体,说:“不行,君上,立刻睡觉。不然恐怕支撑不住。属下去给您煎些药用了。”
“不困。去煎药就是。朕会好好保重身体,遵医嘱。朕知道国事重要。”傅说。
他还是有不少皇家公子的骄傲,将自己梳洗干净,换了干净的绛紫色颇为矜贵的衣衫,将面庞上胡茬剃干净,打一柄折扇,提了些物什便出了客栈。
军医煎药慢,他也没耐心等了。
他在脑海中构想着文瑾此时在做什么,这时是晌午,许是她正和蒋怀州用午餐,他们一起煮饭,然后一起坐在小桌边,和睦地吃着简单的饭菜。他来了,算什么,是了,他是她腹中孩子的父亲,她说过孩子不会叫旁人父亲。
这地方他挺熟,十七岁被老文要求带兵打仗和边界西北边的游牧部落交涉过,他曾经年轻,带兵没有经验,那时还是跟着娄正业学习,他那时受了很重的伤,他伤重躺在沙漠上看星星,很孤单很美。
他看着星星会想到瑾妹在王宫外等他归国,也会想到疼爱他的父皇将江山交给他,他为了瑾妹的期盼和父皇的遗愿都要活着回去。
他心里面瑾和父亲是最重要的两个人。母亲在他三岁抛弃他,他对母亲是恨之入骨的。
瑾为什么会来这里他哪里敢想是因为他曾经给她讲过他在漠北看星星的事情,小东西一直很想来看看他看过的星星呢。他以为她是无意间凑巧来到这里的。
“阿小,等等我。臭阿小。你在沙漠里迷路,会被流沙卷走的。”
文瑾在摩诃沙漠边边上追着她收养的一条小土狗,这是她此生养的第三条小狗,第一条阿大被端木害死了,第二条阿大西施犬留在王宫陪大王和长林了。
她很喜欢小狗,她遇见这条小狗的时候,是在她在那个雪夜,荒芜的古刹里睡醒的翌日,小狗也蜷在战马赤兔的腹部,显得比她还可怜不少。
她当时问小狗,你也没有家了么,小狗没回答,毕竟小狗不会说人话。
文瑾就同情心泛滥把小狗儿抱着一路作伴了,倒不知是不是偷了谁家的小狗儿呢。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古刹里,流浪狗的可能性比较大了。
文瑾一路北上的路上,见了好多见闻,她离开广黎帝都的时候是冬天,那夜大王被傅昶所行刺受伤了,她决定不做没用的负累,所以留书出走了,开始一个人带着长忆流亡,被国家主公驱逐真的特别心灰意冷。
不过她没有一蹶不振,因为人无论身处怎样的逆境,都不可以放弃自己。只有自己坚强起来,面对现状,并尝试改变现状才会使乱糟糟的生活回归正规。
文瑾虽然对感情死心眼,但素来是坚强的女人,尤其肚子里揣着一个,所以无论现状多惨她都不可以倒下,何况她手里带着几十万两钱银,生活是无忧的,吃不上饭才发愁呢,有饭吃就不愁了。
好好活着。要比仇人活的久,不能亲自手刃,能去坟前扬骨灰也行吧。
文瑾换了男装,把过于惹眼的脸颊用墙土弄的黑黑的,一路往北走,她一个人走过了很多城郭,每到一个地方都看到了街市人文的不同,还听到了很多不同的方言,单骂老子娘都分外有地域特色,在街头巷尾听见了不少版本。
流离失所使她增加了见闻。也算是有得有失吧。凡事看积极向上的一面,人也会比较容易快乐。
她因为肚子里有长忆,所以她行路很慢,路上因为颠簸,动胎气,下面出了几次血,病了一二月,在客栈里悄悄出去找大夫拿药,一个人在外并不敢声张,总归是将孩子保住了。一个人吃保胎药还是会想起孩子父亲,也会羡慕路上相互搀扶的老夫老妻。
好可惜,她没有任何奇遇,也没有大着肚子在异地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来,她单保胎药吃了百余副吧,她身体不好,便强迫自己多吃食物,几个月就从九十三近胖到了百四十斤了,路上又穿着男装,就像个大肚腩的圆圆的脏脸小生,并没有遇到劫财劫色,还算幸运。
“朕心意已决。朕亲自去见她。”
傅景桁在这件事上是执拗的,也顾不得臣子会不会笑话他。
不管多少里地,九千里也好,一万里也罢,他哪怕过去和她说一声她是被冤枉的,可以回京好好生活了,然后看她一眼就行,他始终对她从冬园出走时的不告而别不能释怀,她真的这事做的非常绝情,她明知道他根本离不开她,他得让她当面给他读读她写那封诀别信,不然他不死心,此生死不瞑目。
“老莫,你传旨下去,今年同往年一样,各亲王,各臣子,在先皇忌日祭祀期间在各自宅邸守丧,严禁荤腥,派人各处盯着,有人违规直接斩首。”
“是,君上。”老莫清楚实际不是盯着各处有没有悄悄开荤,而是盯着别叫人发现实际君上离朝,朝中是龙替在为先帝守孝,“那您同清流出行在外务必小心。”
当夜里,傅景桁同清流等人自通往宫外幽闭处的暗道出宫去了,轻装出行,一路向北,风雨无阻。
正常一个月的行程,他们催马急行,用了十一天赶到了漠北摩诃镇子。漠北大风将人面庞刮的颇痛。
傅连月来国事操劳,加上记挂爱妻,路上奔波,淋了几场雨,身子不好,发起高烧来,就这个脾气,还要去见文瑾,理论清楚。
傅景桁问清流道:“是这里了她在这个镇子上,靠近沙漠那边的一处军属人家。”
“是了。爷。”清流回复。
傅景桁颔首,“找处客栈,休整一下吧,你们随朕赶路都累了,在这里会逗留几天,你们好吃好睡,把身体调整好。”
在镇子上找了处最好的客栈,这地方贫瘠,最好的客栈也显得脏脏破破的,但连着十一天每天都透支跑**百里地,清流和暗卫基本都累垮了,进了客栈,吃了饭就进屋睡下。
小伙子们都觉得大王为了早些见到先皇后简直是不要命,也是因为一个月内必须回朝,时间的确紧急。
傅景桁打算在此处逗留七八天就返程回京城了,不然朝里先皇的忌日祭祀过去,他不在朝里容易出乱子,若不是恰逢先皇忌日,他也没有办法离京邝政一月。
妻子就在附近,傅景桁没有多少睡意,他立在屋内,往铜镜中看自己,满面胡茬,非常憔悴,又瘦到脱相,高烧着人也糊涂,显得面目可憎了起来,不复数月前曾经的英姿勃发。
随行军医要给他看龙体,说:“不行,君上,立刻睡觉。不然恐怕支撑不住。属下去给您煎些药用了。”
“不困。去煎药就是。朕会好好保重身体,遵医嘱。朕知道国事重要。”傅说。
他还是有不少皇家公子的骄傲,将自己梳洗干净,换了干净的绛紫色颇为矜贵的衣衫,将面庞上胡茬剃干净,打一柄折扇,提了些物什便出了客栈。
军医煎药慢,他也没耐心等了。
他在脑海中构想着文瑾此时在做什么,这时是晌午,许是她正和蒋怀州用午餐,他们一起煮饭,然后一起坐在小桌边,和睦地吃着简单的饭菜。他来了,算什么,是了,他是她腹中孩子的父亲,她说过孩子不会叫旁人父亲。
这地方他挺熟,十七岁被老文要求带兵打仗和边界西北边的游牧部落交涉过,他曾经年轻,带兵没有经验,那时还是跟着娄正业学习,他那时受了很重的伤,他伤重躺在沙漠上看星星,很孤单很美。
他看着星星会想到瑾妹在王宫外等他归国,也会想到疼爱他的父皇将江山交给他,他为了瑾妹的期盼和父皇的遗愿都要活着回去。
他心里面瑾和父亲是最重要的两个人。母亲在他三岁抛弃他,他对母亲是恨之入骨的。
瑾为什么会来这里他哪里敢想是因为他曾经给她讲过他在漠北看星星的事情,小东西一直很想来看看他看过的星星呢。他以为她是无意间凑巧来到这里的。
“阿小,等等我。臭阿小。你在沙漠里迷路,会被流沙卷走的。”
文瑾在摩诃沙漠边边上追着她收养的一条小土狗,这是她此生养的第三条小狗,第一条阿大被端木害死了,第二条阿大西施犬留在王宫陪大王和长林了。
她很喜欢小狗,她遇见这条小狗的时候,是在她在那个雪夜,荒芜的古刹里睡醒的翌日,小狗也蜷在战马赤兔的腹部,显得比她还可怜不少。
她当时问小狗,你也没有家了么,小狗没回答,毕竟小狗不会说人话。
文瑾就同情心泛滥把小狗儿抱着一路作伴了,倒不知是不是偷了谁家的小狗儿呢。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古刹里,流浪狗的可能性比较大了。
文瑾一路北上的路上,见了好多见闻,她离开广黎帝都的时候是冬天,那夜大王被傅昶所行刺受伤了,她决定不做没用的负累,所以留书出走了,开始一个人带着长忆流亡,被国家主公驱逐真的特别心灰意冷。
不过她没有一蹶不振,因为人无论身处怎样的逆境,都不可以放弃自己。只有自己坚强起来,面对现状,并尝试改变现状才会使乱糟糟的生活回归正规。
文瑾虽然对感情死心眼,但素来是坚强的女人,尤其肚子里揣着一个,所以无论现状多惨她都不可以倒下,何况她手里带着几十万两钱银,生活是无忧的,吃不上饭才发愁呢,有饭吃就不愁了。
好好活着。要比仇人活的久,不能亲自手刃,能去坟前扬骨灰也行吧。
文瑾换了男装,把过于惹眼的脸颊用墙土弄的黑黑的,一路往北走,她一个人走过了很多城郭,每到一个地方都看到了街市人文的不同,还听到了很多不同的方言,单骂老子娘都分外有地域特色,在街头巷尾听见了不少版本。
流离失所使她增加了见闻。也算是有得有失吧。凡事看积极向上的一面,人也会比较容易快乐。
她因为肚子里有长忆,所以她行路很慢,路上因为颠簸,动胎气,下面出了几次血,病了一二月,在客栈里悄悄出去找大夫拿药,一个人在外并不敢声张,总归是将孩子保住了。一个人吃保胎药还是会想起孩子父亲,也会羡慕路上相互搀扶的老夫老妻。
好可惜,她没有任何奇遇,也没有大着肚子在异地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来,她单保胎药吃了百余副吧,她身体不好,便强迫自己多吃食物,几个月就从九十三近胖到了百四十斤了,路上又穿着男装,就像个大肚腩的圆圆的脏脸小生,并没有遇到劫财劫色,还算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