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二章 化身者
千手血童本是一位尸道修士。多年前与鬼妖界修士交手被种下“血童诅咒。”这诅咒极为歹毒,中咒者需每日饮童子血液才能维持生命。纵然如此,中咒者的全身肌肉骨骼还是会渐渐萎缩,直到化为婴儿形态死去。此人在血咒下苦苦支撑多年,身体已化为童子模样。眼看时日无多,此人却在亡灵域偶然得到一种极为罕见的功法。正是这功法让他又有了一线生机。这功法名为“千手化身**”,是一种能为魂魄凝聚出肉身的邪术。亡魂想重获肉身比登天还难。尤其在鬼界内亡魂无法转生,就只剩下夺舍肉身这一条路。而夺舍肉身又有诸多限制条件。首先魂魄只能夺舍比之生前修为低好几个等级的修士肉身,或者选择凡人的肉身。原因很简单,失去了肉身的魂魄毕竟太弱,强大的修士他们打不过更惹不起。第二,如果被夺舍者不是心甘情愿,那夺舍将是一个极为复杂漫长的过程。但哪个活人会心甘情愿被夺舍肉身的凡间所说的“鬼上身”只是肉身被鬼物短时间控制,那种程度的控制与真正的夺舍天壤之别。所以夺舍者在整个修真界极为稀少,即便修士夺舍成功也会修为大减,此外夺舍而来的身体毕竟不是原装的,与其魂魄无法完美融合,以这样的一具肉身来修炼事倍功半,难有存进。然而鬼界里的厮杀太多,亡魂数不胜数。凝聚肉身自然成了鬼界内最卡脖子的一件大事。无数年来无数修士经过无数次尝试之后,终于有一位大人物另辟蹊径。创造出了“化身**”。这种功法脱胎于南疆蛊修。据说蛊族修士若将蛊术修炼到最高境界,便可以身化蛊、以蛊化身。达到此境界的蛊族修士可长生不死。因为他们的身体可以看作是无数蛊虫凝聚而成。他们的意识亦可以融入任何一条蛊虫之中。所以只要组成他们身体的蛊虫没死干净,他们就能一直活着。传言大抵不实,毕竟太过匪夷所思。而且这世上也没有出现过一位真正的古族大尊来验证此事。想来只是蛊族修士们的一种信仰罢了,不足为奇。可有心人却从这传言中受到启发。化身**的理论基础也很简单。魂魄完全融合一具身体的难度太大,但只融合一个器官相对来说就简单得多,比如说一条手臂。当然这个难度也远远高于断肢重生。毕竟手臂是他人的,那可不是机器零件,装上便能用。所以这种邪术的第一步,是要将他人的身体器官强行种入自己的身体内。第二步,便是分离部分魂魄去控制这个外来器官。直到种下的器官能被意识完全控制之后才算成功。接下来,便是培养第二个器官......未死之人,将自己的肉身当作一个培养皿,不断融合其他人的身体器官。直到将自己原本的身体完全舍弃......千手血童的千条手臂,就是这么来的。他原本的躯体已经所剩无几,全部装在那破瓦罐里。若他能度过第一次天劫。便可以完全舍弃原本的躯体。除了一颗头颅外,整个身体全部由他人的手臂组成。那时候他以天地灵气为食。吃喝拉撒睡也就无从谈起。据这位千手童子所言,创造这种功法的修士乃是一位赫赫有名的鬼界大尊。这位大尊寿元耗尽之前以身试法。只不过那位大尊用的不是人的手臂,而是活人的皮。之后鬼界便诞生了一个势力——化身者。化身者会寻找一些将死之人传授功法。当然这功法需要极大的代价才能换取。九成九的人宁愿一死了之,也不愿修行这种邪功。化身者当然不介意送这些人提前几天上路。同意走这条道的修士,会在修炼初期再死掉九成九。这种功法当然不是任何人都能修炼而成的。用自己身体去培养别人的器官,其中的凶险和痛苦可想而知。疼死者,病死者,眼睁睁看着自己变成怪物而悔恨自杀者比比皆是。修炼中期,再死九成九。鬼界修士从不自诩正义。但这世上没有最恶心,只有更恶心。他们也有权利看不上更下作的化身者。遇到化身者,鬼界修士也都愿意做一回斩妖除魔的侠客。而那些修炼没有大成的化身者,往往也没有一战之力。他们本来就是苟延残喘的将死之人,何况已经将自己的身体折腾得支离破碎。化身者是生意人,他们只会高价售卖功法,并不会给予任何保护。得到功法的修士只有凭借自己走过数个九成九成为一位大修士,才算是真正踏入了化身者的门槛。这时候组织会正式来寻找你,邀请你加入。当然组织也考虑到大家的难处。为了壮大组织,他们也需要有一些人活下来。所以他们在售卖化身功法的同时,还会以一个极为优惠的价格售卖一些能让人保命的神通。这种神通在鬼界算不得稀珍。但要去酆都城里拍一件,价格也绝对不低。当年千手血童便是买下了一则名字响亮且霸气的神通——烟中恶鬼!这神通可不简单。让他几次在渡劫修士的追杀下逃出生天。千手血童历经千辛万苦,终成一代大修士。如今,只要他的千条手臂尚有一条生机旺盛,他便是不死之身。他感觉自己强大的可怕。他已经用传讯灵珠联系了当年传他功法的修真巨擘。组织正在来接他的路上。他即将结束胆战心惊的散修历程。答应乌老怪一同围杀一个青年修士是他在鬼界外围的最后一战。毕竟当年他还是尸道修士的时候,乌老怪对他有救命之恩。当然还是乌老怪给的好处足够多,而对方只是一个毛头小子。这种好事他没有理由拒绝。从看到兰风的第一眼起,他便知道这次围杀绝无意外,即便真有失手又如何凭着自己现在的修为使出那一招烟中恶鬼,普通的渡劫巨擘也休想将他留住。何况一个娃娃........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