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二章 大佬B

    朱华标可是很崇拜凌曜栋的,他特别喜欢凌曜栋简单粗暴的作死,哦不,是做事风格。

    对于凌曜栋交代下来的第一个任务,他不敢有半分懈怠。

    他先是通过手下了解一下铜锣湾的社团情况,知道整个铜锣湾实力最大,最窜的就是洪兴社。

    前段时间,铜锣湾发生了一起恶性杀人事件,死的人是一個社团中人,外号叫做巴闭,是洪兴社旺角扎ft人靓坤的把兄弟。

    听说巴闭死后,靓坤火很大,不得不让他女人蹲下去帮他卸火,并发誓要替巴闭报仇。

    后来才知道巴闭欠了靓坤两千万。

    现在他死了!

    可别想人死债消,这两千万可是公司的钱。

    嗯,有好处的时候,靓坤就敢为人先,但出了问题,那当然是公司要出来一起扛了。

    这就是靓坤的风格。

    而他口中的公司,自然就是洪兴社。

    两千万是要交数给洪兴社的。

    靓坤如果找不回来,那就要自己垫。

    以靓坤的为人,肯定不会这么做,这么舍己为人。

    巴闭是他把兄弟又怎么样?

    靓坤除了他老妈,谁都不认!

    巴闭死了又怎么样?

    巴闭不是还有老妈吗?

    靓坤当时就指示手下去逼巴闭的老母,让其卖房卖车,棺材本都要拿出来,不够的话,还要去卖身,五六十岁的老妇了,能卖多少是多少。

    总之靓坤是石头里都要榨出油来的人。

    黑社会都是这样子的,平时人五人六多么重情重义,落魄了跑路了都没人帮忙,更别说死掉了。

    死掉的黑社会,连最后一点价值都没有。

    巴闭所在的社团,更加不会去管巴闭的【家室】,和有着港岛第一社团的洪兴社干上。

    虽然说这几天,号码帮的【乐豹】appy崛起,尖沙咀的韦吉祥,势力也膨胀,这让洪兴社的招牌有些蒙灰,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洪兴社还是有点分量的。

    是的,杀死巴闭的人,正是洪兴社的人。

    具体来说,是洪兴社铜锣湾扛把子大佬b的几个手下——靓仔南也就是陈浩南,山鸡,蕉皮等人做的,在洗浴中心干掉的巴闭。

    洪兴社有同门不得相残的门规。

    当然,出来混很讲诚信,说杀全家就杀对方全家的靓坤并不在意这一点。

    只不过干掉巴闭,是洪兴社更高层,也就是龙头蒋天生的意志。

    他和巴闭做的一点【散粉小生意】,触犯到了蒋天生的利益,是蒋天生下令除掉巴闭的,大佬b和陈浩南他们,充其量只是执行者。

    靓坤明白,这是蒋天生在敲打他。

    蒋天生不允许洪兴社有人碰粉。

    将天生就像港岛的教父一样,站在他的角度看问题,收保护费,开小赌场,开马栏,这些都是小问题,但是粉不一样,这会让洪兴社给某些上流人士一些不好的印象,会严重影响到蒋天生的家族洗白计划,这是他不允许的。

    靓坤能看出蒋天生对他的敲打用意,所以明知道凶手是陈浩南他们,却不得不咽下这口气,咽下这口让他损失了两千万的怨气,而不敢明目张胆地去报复大佬b和陈浩南他们。

    这可是1995年的两千万港币。

    要知道,1995年的香港,房价也不过1000多,而到了2022年,就涨到了142万港币一平,涨了142倍。

    用这个做粗略推算的话,1995年的两千万港币,那是相当于2022年的284亿港币啊!

    靓坤是真的气到不行。

    他心中对蒋天生的不满也上升到了极点。

    妈的,对凌曜栋你就威不起来。

    对内,还老是打压他这种功臣。

    一想到这,靓坤的火气又变得很大了。

    “这件事情没那么容易就过去的。等着!”靓坤心中暗道,眼神如毒蛇一般。

    突然,他长呼了一口气,原来是办公桌下面的马子,已经帮他泻了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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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兴社在这一带的扛把子叫做**,又称为大佬b。

    想要铜锣湾清一色,大佬b做不到。

    不过洪兴在这一个地方,势力却是最大的。

    虽然铜锣湾这块地盘上,还有大大小小好几个社团在混饭吃。

    不过都是一些无足轻重的小社团,比如说长乐社这种黄昏社团,只能占据边边角角的地方,喝点汤,吃点剩饭,真正的油水地盘轮不到他们。

    秉着【擒贼先擒王】的想法——虽然这个比喻不是很恰当,不过朱华标自己能懂自己的意思就可以了。

    朱华标打算先把洪兴社这位大佬【请】过去,再去通知其他几个社团老大。

    没想到朱华标在大佬b自己的酒吧里面,并没有找到他,而且大佬b的头马陈浩南他们也不在。

    朱华标当即找了手下反黑组警察的二五仔询问情况,这才得知大佬b带着陈浩南几个小弟,前往慈云山某间茶餐厅【谈数】去了。

    朱华标以为是社团要【开片】,结果那二五仔一脸嘲弄之色,问了一下才知道,跟大佬b要【谈数】的是长乐帮的飞鸿。

    长乐帮是一个夕阳社团,哪里比得上洪兴社如日中天?

    飞鸿已经是长乐帮名头最响的大佬了,但跟大佬b比起来,两者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

    大佬b都没有把对方放在眼里,这次过去,主要是想着【以礼服人】而已。

    刚好,长乐帮的飞鸿也在铜锣湾混,本来就是朱华标要邀请的对象。

    于是朱华标在十分之一秒钟就做了决定,转道慈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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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算太高的个子,一身横肉,走路微有摇晃,成熟自信中略带一点痞子气。

    既有基层小混混的蛮气,又有一方扛把子的霸气。一双半睡不醒的大号双眼皮眼睛,嵌在一脸略带皱纹的横肉上,笑起来的时候,还挺憨厚的。

    这个男人不是别的,正是洪兴社铜锣湾的扛把子大佬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