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九章 陈冠希:“陈启明是我表哥”
纽约,时代广场。
巡演的场地是露天的,三面是广场与街道以及商场足以容纳数千上万人,正面则是舞台。
舞台后方是两个商场,商场上挂着巨大的荧幕。
华纳已经跟两个商场沟通过,演出的时候,会将陈启明投屏在大荧幕上。
“杰米陈,杰米陈,杰米陈……”
“冠希,快点!我们再往前面挤挤!”
“我就奇怪,你不是说陈启明是你表哥嘛!你为什么不找他给我们安排几个vp座?”
“做梦呢?这是露天巡演?上哪给你找vp座位?
不过冠希,我也很疑惑,你到底是不是陈启明表弟呀!你该不会是在骗我们吧!”
舞台下方,人潮汹涌,大量的人群汇聚,一群漂亮的白妹高举着陈启明的海报,正在整齐划一的喊着陈启明的名字。
人群中,三个黄皮肤的年轻人正在奋力的往舞台位置挤。
一边靠近舞台,三人一边交流。
两个外貌相对比较普通的年轻人正在质疑最后面叫冠希的帅小伙。
面对质疑,陈冠希有些脸红,也不敢回应,只能微微低头跟着俩人往靠近舞台的位置挤去。
他是陈启明的忠实粉丝。
因为一次意外口嗨,他说自己是陈启明表弟,导致两个好友信以为真,真把他当成了陈启明的表弟。
七月底,陈启明来美国开始巡演以后,三人便一直跟在陈启明屁股后面,一路从洛杉矶跑到了纽约。
一路上,两个好友都让陈冠希带他们俩去见陈启明,被陈冠希以各种理由推脱。
连续的推辞,这让两个好友开始怀疑他是陈启明表弟这件事的真实性,已经开始频繁质疑起他的身份。
而对此,陈冠希也无奈。
说了一个谎,就要用无数个谎言来圆。
现在的他就是那个说了无数谎言,但也面临着被拆穿的情况。
说实话,这几天他是真的度日如年。
本来是陈启明忠实粉丝的他因为这件事,连陈启明的演出都不想看了。
他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陈启明赶紧离开美国,这样,这样的话,他就能避免成为一个被拆穿的小丑。
但可惜的是,陈启明不仅没离开,最近的巡演反而越发频繁了,让他倍感度日如年。
砰砰……
时间来到七点,黑夜开始降临。
舞台上突然窜出一道道明亮闪烁的烟花。
见到这一幕,台下来看演出的观众顿时沸腾了,一个个发出热烈的尖叫声。
在尖叫声中,陈启明抱着一把吉他,带着灰色烟熏乐队登上了舞台。
站在舞台中央放眼望去,舞台三面全是人头。
“杰米,杰米,看我!”
有个白妹声音震天,成功将陈启明的视线吸引了过去。
在见到陈启明在看她以后,白妹顿时变得癫狂起来。
双手抓起体恤往上一掀。
“啊啊啊啊啊……”
这一幕,直接被现场导播投到了大荧幕上,现场观众见到这个场面,顿时发出了热烈的欢呼。
陈启明嘴角一抽。
老美就是老美,开放。
这种场面,他在亚洲还从未见到过。
别说他,就连身后的查斯特等纯正美国人,也没怎么见过这种场面。
看到白妹的举动以后,顿时变得脸红脖子粗。
不过,再怎么脸红,演出肯定是要继续的。
趁着灰色烟熏分布站位的时候,陈启明对着舞台中央的话筒开始跟现场观众打招呼。
“哈喽!纽约的朋友们,你们好吗?”
好吧!土掉牙的开场,但你不得不说,这个开场虽然土,但却是最常用的。
“啊啊啊……”
“杰米……”
面对陈启明的打招呼,现场的老外歌迷立刻做出了回应。
欢呼声,尖叫声乃至喊他名字的声音混合在一起直冲天际。
看得出来,今天到场的大部分人都是知道他陈启明的。
这让陈启明有些开心。
他在欧美表演,总算不会再出现台下观众连他名字都不知道的情况了。
稍稍打了个招呼,陈启明没有废话,在灰色烟熏乐队准备好以后,马上开始了今晚的演出。
抱着吉他,给灰色烟熏打了个手势,在后边的鼓声传出之际,陈启明也开始演奏吉他。
悦耳的旋律顿时传出。
“嗯哼嗯……”
跟着节奏,陈启明哼唱了一下旋律,配合着节奏感十足的吉他声,直接就让台下的观众们尖叫了起来。
没有理会尖叫,陈启明抱着吉他一边弹奏,一边温柔演唱:
“hdngfrothernndsno藏身于雨雪之中
trngtetbuton''''tletgo努力忘记,但我怎能就这样离去
lookngtcrodedstreet看着熙熙攘攘的街道
lstenngtoobet却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
陈启明的声音就像是风雪中的暖风,吹拂向观众。
让人忍不住露出享受的神情。
“还得是原唱啊!后街男孩也演唱过这首歌,虽然好听,但我总觉得差点什么!
现在我知道了,是感情,是那种温柔人心的音色。”
台下有歌迷一边露出陶醉之色,一边开口说道。
不同的人演唱一首歌,因为音色的不同,演唱出来的风格自然就不同。
后街男孩这个组合能在演唱陈启明的歌曲以后直接一炮而红,在纽约等地吸引大批粉丝。
这除了几人都是帅气的小伙,有颜值粉外,他们干净且充满清楚的声音也是一大原因。
而相比他们的演唱。
陈启明自己放版本则有所不同。
陈启明本身就不大,他现在也才二十一岁而已。
青春的味道他有,同时,因为很小就出来闯荡,再加上几年的演唱功底,这给他的风格中又加了些许成熟味道。
特别是他的舞台功底。
相比后街男孩在台上的不苟言笑,陈启明经历过大阵仗,所以演唱的时候,更多了几分随性。
种种原因混合,这使得陈启明的演唱只是一开口,就立刻让台下的观众有种耳朵怀孕了的感觉。
就一个字,爽。
要是三个字,那就是倍儿爽!
“太酷了!陈启明真的太酷了,他简直比迈克尔杰克逊还酷,你们看这些老外,他们都被陈启明征服了!”
台下陈冠希三人也被这演出征服了,上蹦下跳的用中文高声欢呼。
(本章完)
巡演的场地是露天的,三面是广场与街道以及商场足以容纳数千上万人,正面则是舞台。
舞台后方是两个商场,商场上挂着巨大的荧幕。
华纳已经跟两个商场沟通过,演出的时候,会将陈启明投屏在大荧幕上。
“杰米陈,杰米陈,杰米陈……”
“冠希,快点!我们再往前面挤挤!”
“我就奇怪,你不是说陈启明是你表哥嘛!你为什么不找他给我们安排几个vp座?”
“做梦呢?这是露天巡演?上哪给你找vp座位?
不过冠希,我也很疑惑,你到底是不是陈启明表弟呀!你该不会是在骗我们吧!”
舞台下方,人潮汹涌,大量的人群汇聚,一群漂亮的白妹高举着陈启明的海报,正在整齐划一的喊着陈启明的名字。
人群中,三个黄皮肤的年轻人正在奋力的往舞台位置挤。
一边靠近舞台,三人一边交流。
两个外貌相对比较普通的年轻人正在质疑最后面叫冠希的帅小伙。
面对质疑,陈冠希有些脸红,也不敢回应,只能微微低头跟着俩人往靠近舞台的位置挤去。
他是陈启明的忠实粉丝。
因为一次意外口嗨,他说自己是陈启明表弟,导致两个好友信以为真,真把他当成了陈启明的表弟。
七月底,陈启明来美国开始巡演以后,三人便一直跟在陈启明屁股后面,一路从洛杉矶跑到了纽约。
一路上,两个好友都让陈冠希带他们俩去见陈启明,被陈冠希以各种理由推脱。
连续的推辞,这让两个好友开始怀疑他是陈启明表弟这件事的真实性,已经开始频繁质疑起他的身份。
而对此,陈冠希也无奈。
说了一个谎,就要用无数个谎言来圆。
现在的他就是那个说了无数谎言,但也面临着被拆穿的情况。
说实话,这几天他是真的度日如年。
本来是陈启明忠实粉丝的他因为这件事,连陈启明的演出都不想看了。
他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陈启明赶紧离开美国,这样,这样的话,他就能避免成为一个被拆穿的小丑。
但可惜的是,陈启明不仅没离开,最近的巡演反而越发频繁了,让他倍感度日如年。
砰砰……
时间来到七点,黑夜开始降临。
舞台上突然窜出一道道明亮闪烁的烟花。
见到这一幕,台下来看演出的观众顿时沸腾了,一个个发出热烈的尖叫声。
在尖叫声中,陈启明抱着一把吉他,带着灰色烟熏乐队登上了舞台。
站在舞台中央放眼望去,舞台三面全是人头。
“杰米,杰米,看我!”
有个白妹声音震天,成功将陈启明的视线吸引了过去。
在见到陈启明在看她以后,白妹顿时变得癫狂起来。
双手抓起体恤往上一掀。
“啊啊啊啊啊……”
这一幕,直接被现场导播投到了大荧幕上,现场观众见到这个场面,顿时发出了热烈的欢呼。
陈启明嘴角一抽。
老美就是老美,开放。
这种场面,他在亚洲还从未见到过。
别说他,就连身后的查斯特等纯正美国人,也没怎么见过这种场面。
看到白妹的举动以后,顿时变得脸红脖子粗。
不过,再怎么脸红,演出肯定是要继续的。
趁着灰色烟熏分布站位的时候,陈启明对着舞台中央的话筒开始跟现场观众打招呼。
“哈喽!纽约的朋友们,你们好吗?”
好吧!土掉牙的开场,但你不得不说,这个开场虽然土,但却是最常用的。
“啊啊啊……”
“杰米……”
面对陈启明的打招呼,现场的老外歌迷立刻做出了回应。
欢呼声,尖叫声乃至喊他名字的声音混合在一起直冲天际。
看得出来,今天到场的大部分人都是知道他陈启明的。
这让陈启明有些开心。
他在欧美表演,总算不会再出现台下观众连他名字都不知道的情况了。
稍稍打了个招呼,陈启明没有废话,在灰色烟熏乐队准备好以后,马上开始了今晚的演出。
抱着吉他,给灰色烟熏打了个手势,在后边的鼓声传出之际,陈启明也开始演奏吉他。
悦耳的旋律顿时传出。
“嗯哼嗯……”
跟着节奏,陈启明哼唱了一下旋律,配合着节奏感十足的吉他声,直接就让台下的观众们尖叫了起来。
没有理会尖叫,陈启明抱着吉他一边弹奏,一边温柔演唱:
“hdngfrothernndsno藏身于雨雪之中
trngtetbuton''''tletgo努力忘记,但我怎能就这样离去
lookngtcrodedstreet看着熙熙攘攘的街道
lstenngtoobet却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
陈启明的声音就像是风雪中的暖风,吹拂向观众。
让人忍不住露出享受的神情。
“还得是原唱啊!后街男孩也演唱过这首歌,虽然好听,但我总觉得差点什么!
现在我知道了,是感情,是那种温柔人心的音色。”
台下有歌迷一边露出陶醉之色,一边开口说道。
不同的人演唱一首歌,因为音色的不同,演唱出来的风格自然就不同。
后街男孩这个组合能在演唱陈启明的歌曲以后直接一炮而红,在纽约等地吸引大批粉丝。
这除了几人都是帅气的小伙,有颜值粉外,他们干净且充满清楚的声音也是一大原因。
而相比他们的演唱。
陈启明自己放版本则有所不同。
陈启明本身就不大,他现在也才二十一岁而已。
青春的味道他有,同时,因为很小就出来闯荡,再加上几年的演唱功底,这给他的风格中又加了些许成熟味道。
特别是他的舞台功底。
相比后街男孩在台上的不苟言笑,陈启明经历过大阵仗,所以演唱的时候,更多了几分随性。
种种原因混合,这使得陈启明的演唱只是一开口,就立刻让台下的观众有种耳朵怀孕了的感觉。
就一个字,爽。
要是三个字,那就是倍儿爽!
“太酷了!陈启明真的太酷了,他简直比迈克尔杰克逊还酷,你们看这些老外,他们都被陈启明征服了!”
台下陈冠希三人也被这演出征服了,上蹦下跳的用中文高声欢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