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章 我是主角【第三更!】

    左小多感觉着,这几个家伙给自己的威胁感觉,并不是很严重,起码没有那种心脏被紧紧攥住的威胁压迫感

    那就意味着情况在掌控之中?!

    十三股神念同时在左小多周身上下好一通搜来摸去。

    蓦然,刀疤看着左小多的眼神在自己胸前和戒指上转来转去,突然一声厉喝,突兀出手,身子急掠而前,劈头就是一刀,左手亦成鹰爪之相,配合刀势两厢夹攻,同时暴喝出声:“先杀了这厮,再了断彼此梁子。”

    左小多心下懵然不已,现在外面已经混乱到了这等地步了么?

    一言不合就开杀,痛下杀手?

    大家此行的主要目的不是来抓左小多的么,合作才是第一优选吧?

    没瞧见之前那七十六个人合作得有多好么?

    我也想下手,却还没有来得及付诸行动,你就先出手了?这也不科学啊!

    不过也好,从蓄意谋杀,变成了正当防卫,杀人理据更充分了许多!

    呜的一声闷响,一锤凭空而现,狠狠的砸在了来袭大刀之上,那口大刀全然没有抗衡余地被砸飞了出去,而刀疤的另一只鹰抓手,仍旧一如原势,毫无花假,势如破竹的抓了个正着,生生地抓到了锤面上,顿时五指寸断,鲜血淋漓——没办法,锤太大了,对方势头太猛太疾,全无转圜余地!

    随着大锤乍现,刀疤连左小多的整个人都看不见了。

    适时,左小多手持两柄训练用锤,这一锤将刀砸飞,将一只手杠废掉,而另一只手的锤,已经有如摧山断岳一般的砸在刀疤胸前。

    口中犹自骂道:“擦,就这点浅薄实力,也敢在老子面前充大份!又是黑话又是盘道的,你咋不上天!”

    只是一锤,已然将那刀疤胸骨砸了个粉粉碎,龙血飞刀随心而出,纵意一划,早已将其手指头切断,将空间戒指抢了过来。

    这戒指里可是有化空石的,一定不能砸碎,尽早收入囊中是关键。

    刀疤倒飞而出,眼中神色,全是绝望错愕。

    随着倒飞,眼中终于满是黑暗。

    我姓任,我叫任中龙。

    我从小就相信,我是人中之龙。

    因为,我出生的时候,天生异象——在我的左脸上,天生就有一道刀疤。

    这是上天留下的痕迹。

    上天怕丢掉了我这个天地主角,而特意留下的疤痕。

    虽然真实原因,是我出生的那天,妈妈开不了骨缝,没办法只有剖腹产,但是,在动刀的时候突然一块巨大的陨石砸下来,整个医院都晃动了一下,那时候我还在妈妈肚子里,医生的手术刀就插到了我的娇嫩的小脸上造成的

    但是,这是天意。

    为什么只有我出生的时候,才会掉下那么大的石头?而且,偏偏那块石头,别人都没事,就我自己因为振动原因,在妈妈肚子里就吃了一刀?

    这都是天意!

    因为,我是主角。

    等我长大懂事了,我更加确信,我是主角。

    因为当时让整个城市震动的那块大石头,就落在了我家里。

    砸破了护罩,这本就很奇怪。

    又正好是落在了我的家里,就更奇怪了。

    虽然那块石头将我们家砸破产了;虽然那块石头经过很多人研究之后没啥用,我爸爸找了好多人帮忙,挪到了院子一侧。

    当做了假山。

    但,自从我懂事了,我就知道,这块石头肯定不简单。

    要不然,哪里来的这么多的巧合?

    尤其是等我上学了,认字了,开始看网络,在看了一个特别英俊的作家,风凌天下写的一本凌天传说之后,我就更加确定了,我是主角。

    是的。

    那本书的主角在娘胎里练功,而我也一样,在娘胎里就挨了一刀。

    他的名字叫凌天,而我的名字,叫任中龙。

    我姓任,我是中字辈;我爸没文化,不是武者,没有资质,但是,取名字就给取了这个名字。

    这,也是天意!

    肯定是的。

    所以,我是主角。

    既然是主角,肯定有我的金手指。但是,我的金手指在哪里?

    在我觉醒星魂之后,可以修炼之后,我就更加确定,我是主角。因为我家很穷,我的资质很差。

    还有比我更明显的主角模板么?

    这明显就是废柴逆袭迎娶白富美的故事啊。

    但是,我的金手指还没到账。

    但是,说不定,老天爷早就将我的金手指送来了对的,就是那块石头。

    它太巧了。

    我出生的当天,就落到我家院子里了。

    将我们中产的家庭,砸的稀碎,让我爸爸一蹶不振,将我的童年变得艰辛——这是妥妥的主角待遇!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所以我开始研究这块石头。

    我借了很多工具,开始分解这块石头。

    在此之前很多人研究过,没有用的一块石头,但是我就是感觉他有用。我为了分解这块石头,整整用了两年时间,用尽了工具!

    因为分解这块石头需要力气,我的修炼,居然比平常还快。

    这一定是我的金手指给我的磨炼!

    一块一块的碎石从这块巨大的石头上被我磨下来,扔掉。

    终于,在那天,我感觉到了石头的柔软!

    是的,你能相信石头柔软么?我相信。

    因为,我见到了。

    在我用各种办法,砸了这块石头两年之后,这块石头变得只有篮球大小。

    而且,用手摸上去,很细腻的感觉,就像是美玉一样的质感。

    我开始往里继续磨,然后他变得很柔软。

    很容易,就开了。

    而且像是一个西瓜一样的,被我掰开了。

    在那一刻,我甚至没看里面有什么,但是我很确定,我的金手指,到账了。

    我的主角之路,终于开始,我的废柴逆袭之路,终于展开,我即将开始装逼打脸闯天下闯江湖了

    这里面,果然有一块石头。

    我摸到这块石头,我的心顿时安定了。

    外挂,妥妥到账。

    我果然是主角。

    然后我开始研究这块石头。

    然后我发现,这块石头,不对,应该是我的外挂。貌似用处并不是很大,它只是完美的隐匿我的气息。

    上课的时候,我分明就在教室,但是,只要我不说话,所有老师和同学都察觉不到我的存在。

    甚至他们会遗忘我。

    于是我将这块石头收了起来,我已经知道了它的用处。

    隐匿!

    虽然并不知道能隐匿到什么级别,但是有了他,我什么都可以有。

    我家穷。

    从得到石头开始,我开始尝试。我先去偷了邻居家的钱,就跟着他们回家,然后看着他们将钱放起来,然后我出手,拿走。

    没发现。

    然后我又偷了很多人。

    从来没人发现我。

    然后我去超市,去商店;看上什么东西,拿了就走。没人注意我!

    然后我开始去药店,丹药店,修炼物品店,看上什么东西,我拿着就走。

    没人注意我!

    我的修为,开始飞速增长。

    这很正常,我是主角嘛!

    我是任中龙,人中之龙!

    后来,我去星魂玉店,去银行所到之处,畅通无阻。

    没有任何人发现我。

    我就是这么牛逼。

    在我十八岁那年,我突破了先天。修炼速度并不是很快,但是,也赶上了大部队的速度。

    二十二岁,到了胎息境界,然后开始做任务。

    我发现了,我有这个特征,我应该做刺客!

    无往而不利。

    我完成了很多别人完不成的任务。

    我在胎息境界,我能暗杀丹元境界,而且是丹元境界巅峰,完全没有任何意外,我就这么走到他的身后,一刀砍在脖子上!

    如果砍不死,我收刀,站在一边就可以,他发现不了我。

    等时机合适了,再砍一刀。

    到了我二十八岁,就已经丹元宗师。

    我娶了我们的校花做老婆,但是我很失望,我暗恋了她这么多年,但是上床后,我发现,她跟别的女人也没什么两样。

    同样的感觉。

    索然无味。

    所以我在外面还养了不少小姑娘;那些资质一般但是长得挺漂亮的小妹子们,武道前途走不远,但是,玩起来很爽。

    我有的是钱。

    我有的是资源。

    我活的,比谁都潇洒。

    或者应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潇洒。

    到了我进入婴变境界,我的名声,已经很响,我在丹元境界巅峰,就已经能够暗杀化云!

    我所接到的任务,没有完不成的。

    来无影去无踪,被江湖人称为,鬼杀手。

    他们都说我实在是一代天才。

    越级杀人,如此简单。

    我默默地看他们讨论,不屑一顾。愚蠢的凡人啊,你们怎么能知道,作为主角身上,都是有什么样的你们所不了解的逆天的装备?

    我就站在你身边,你都发现不了我啊!

    接连完成了几个别人根本完不成的任务之后,我成了地下世界的王牌杀手!

    在婴变初期的境界,就成为王牌杀手,我是古往今来第一个!

    在我之前,从没出现过这样的事情。

    我是天才。

    这一点确定无疑。

    我是主角。

    这一点也是确定无疑。

    只要我一步一步,按部就班的走,迟早有一天,我会站在世界的巅峰。

    每当他们讨论左右天王的时候,我就这么平淡的看着。

    因为我知道,我的未来,必然比左右天王更加辉煌。

    因为我是主角!

    这就是主角模板。

    终于在这天,我见到了一个悬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