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9章 新气象

    随着除夕一天天近了,这京城的大街小巷之中,茶楼,酒肆,青楼妓馆里处处张灯结彩。

    喜气洋洋。

    大红灯笼高高挂。

    靡靡之音,不绝于耳。

    随处可见的美貌舞女,歌姬们,都穿上了镶嵌着金线的华贵戏服,摇曳着身段,谄媚着。

    用美色取悦着文人骚客,达官显贵们。

    或一夜温存,或被纳入了豪门。

    却浑然不知九边,南疆,以及琉球,东瀛,南洋,西北各地即将战乱四起,更不知浩浩汤汤的大航海时代,已经悄然来到了大明的家门口。

    商女不知亡国恨。

    可商女生长于烟花柳巷,那样藏污纳垢之所,本就没什么是非观念,问题是……

    那些成天与商女为伴的才子,骚客们呐。

    他们又在做什么

    而这一如既往的纸迷金醉之中。

    又似乎。

    与往年有些不同。

    不少第一次来到京城走亲访友的官家子弟,穿着华贵的衣衫,与三五友人在街头结伴而行。

    却都好奇的瞧着人群中,那些牵着毛驴穿梭的红马甲小伙……

    那棒小伙,那毛驴,那红马甲,一切都透着新鲜,让达官贵人们不由得啧啧称奇。

    “这是做什么呀”

    外地来的公子哥儿哪里见过这个呀。

    不免好奇。

    而每每到了此时,常住京城的友人们,便会用关爱傻子的口吻教训了起来:“这些人呐……嗨,送饭的……倒也没什么稀奇。”

    话虽这样说。

    可那些头回进京的外地子弟依旧一脸懵。

    茫然不解。

    “送饭的……如何送……又往何处送”

    这土包子一般的问题。

    每一次。

    都会引来京城友人更加鄙夷的目光,而茶余饭后,大官人们便会笑着解释起来。

    “去便宜坊点餐……往家里送,好吃的,好喝的,嘎嘣脆的黄金酥,那可是应有尽有。”

    少则两三文,多则十几文的跑腿费,在家坐着,足不出户便可以享受到下馆子的快乐。

    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谈及此处。

    每每便会引来外地人吃惊的目光,为这奇思妙想而赞叹,而这一年来京城的改变。

    似乎,好像……

    比繁华甲天下的南京城,甚至扬州还要新奇。

    还要……

    “时尚!”

    大明的京城子弟们,反复在外来的亲朋好友面前强调着这个新学来的词汇,那脸色洋溢着几分得意。

    这红马甲小伙,这毛驴,这卤煮火烧……

    “没见过吧,开眼了吧!”

    那你见过比才子佳人戏,演义话本还精彩的邸报么,那一张张邸报就在城门楼上贴着呐。

    上面甚至还刊印着皇上的大幅戎装画像。

    如今呐。

    这京畿附近,百万民众,大概都知道皇上长什么样了。

    更甚至。

    还有的乡野村夫,百姓人家将那些邸报夜里偷走,将皇上的画像在家中供奉起来的。

    这绘声绘色的描述。

    将江南来的文人士子,达官显贵们说的一愣一愣,一个个张口结舌,那神情便好似土包子进了城。

    说起来在这个年月,京城人能在富甲天下的扬州子弟面前显摆一回,也不失为人生一大快事。

    不免神采飞扬。

    毕竟一直以来,在这些家中富可敌国的扬州盐商子弟,又或者江南才子们眼中,京城人就是土包子的代名词。

    这事儿是有原因的。

    在大明南京人,尤其是权贵眼中,燕京属实算不上大明正统,不过是一个谋朝篡位之人的封地罢了。

    南京才是大明正统!

    当然了。

    心中虽然是这样想的,也没人敢说出来,只是江南人,尤其是扬州盐商,江南士绅那骨子里的优越感却还是存在的。

    这优越感深入骨髓。

    而此刻。

    似乎京城子弟们搬回了一城。

    “这也没什么稀奇。”

    当京城子弟们心中有了归属感,莫名的自豪感便油然而生,像是在江南友人面前夸耀着什么。

    “如今这京城呀,可与往年不同了……来来来,爷出银子,请诸位尝尝便宜坊的卤煮火烧,黄金酥可好”

    当那一片片酥脆可口的炸薯片端了上来。

    咬一口,嘎嘣脆。

    真不愧黄金酥之名。

    似乎。

    在京城子弟的这一份自豪之中,有什么奇妙的事,在这万历十年腊月的京城里发生了。

    一转眼便到了腊月二十八。

    清晨。

    沈烈还在拥着娇妻酣睡,外面便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等到缺了一只胳膊的浙兵老护院一脸的不悦。

    打开了沈府的侧门。

    一个虎背熊腰之人便径直闯了进来,然后带着一身的寒气,直眉楞眼的冲着内宅去了。

    老护院一惊,本已扎好了马步,准备着阻拦,可是二人肩膀这么一撞,没拦住,随着老护院一个趔趄。

    便听到耳边响起了某位大公子,大嗓门的爽朗笑声。

    “老沈,老沈呐!”

    “咱李某回来找你啦。”

    老护院摸了摸头,瞧着门外十余位凶悍的骑兵,一脸的无奈,竟是这位李大公子回来了。

    那就难怪他拦不住了。

    随着一阵嘈杂。

    被惊醒的沈烈赶忙穿衣下床,来到了院中,便冲着那院门外正在大呼小叫的李大公子抱怨了起来。

    “做什么呀”

    让不让人睡觉了!

    “等着!”

    一番梳洗过后。

    沈烈便来到了院外,瞧着那满脸风霜的故交好友,正提着马鞭,穿着一身大红披风,站在那里大咧咧的看着他。

    沈烈心中便温暖了起来,正要说话时。

    却被李如松来了个熊抱。

    “哈哈!”

    李如松一个箭步上前,一把将沈烈抱住,狠狠的拍了几下,便用大嗓门叫嚷了起来:“许久不见,你小子……这官职升的还真是快!”

    沈烈面露痛苦之色,忙道:“撒手,你撒手。”

    怎么就动手动脚起来了呀!

    再相见,不胜唏嘘。

    一番热闹过后。

    沈烈定睛观瞧,便赫然发现而李如松英武不凡的脸上,黑了许多,那额头上竟多出了一道刺眼的疤痕。

    瞧着这伤疤,似乎是一道箭痕。

    沈烈心中一惊,便咧嘴问道:“怎么着……爷们儿……这么不留神呐!”

    李如松便不以为然的大咧咧道:“皮外伤,不碍事……狗咬的。”

    沈烈哑然,心中却暗自吃惊,若是连山西总兵,辽军主帅都受了箭伤,可以想象的是。

    长城一线的战局绝不容乐观。

    可李如松全不当一回事。

    “走走走。”

    李如松一边拽着沈烈便往外走,还一边隔着院墙,向着内宅里叫嚷着:“阿嫂,对不住啦,李某今日借你家夫婿一用……今晚就不回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