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六章 陈定安的梦想
靠!原来是这个原因吗?陈豪有些不相信地望着陈定安。陈定安的话虽然没有说的很直接,但是陈豪也听出来了,老爸是担心自己和董鑫去看望董建国的时候,如果三女跟着,到时候不方便自己说些特殊的话,尤其是关于自己和董鑫当年定亲的事情。
之前在部队地下驻地和老爸的通话中,陈定安给陈豪和董鑫出了一个主意。这个主意就是和两人定亲的事情有关。他让两人在这件事情上做文章,以此作为要挟董建国安心治病的条件。
大致地方法其实也很简单,就是假装两人打算履行父辈当年的约定,决定成亲。只不过因为双方工作繁忙的缘故,这个具体的时期还有待顺延。
不过既然是要成亲,那么到时候自然是要办婚礼的。而以陈豪的身份还有家庭背景,如果办婚礼那必然是要大操大办的。恐怕邀请来观礼的客人不计其数。
这时候,作为女方家长,董建国怎么可能不出面?
而如果董建国这段时间不好好接受治疗,到时候病歪歪地样子出席婚礼,岂不是让女方的面子有些难堪?再严重一些,如果董建国因为不肯接受治疗而不幸去世的话,那董鑫可就是孤家寡人一个了。
本身董鑫的母亲就已经不在了,现在父亲也去世。那婚礼的时候还有女方家长在吗?这在很多传统家庭来看,是很不幸福的一个婚姻。
而陈家又是一个大家族,是十分注意面子的。陈家的独子最后娶了一个孤儿?呵呵。。。。。。估计会被很多陈家商界的敌人耻笑吧?而身为陈家媳妇的董鑫则会更加被人看不起。
除此以外,如果陈豪和董鑫真的结了婚。那么没有了自家长辈做靠山监督,如果陈豪要欺负董鑫,或者董鑫在陈家受到委屈了谁来替她做主?
以陈定安和董建国亦敌亦友的关系,董建国恐怕丝毫不会怀疑存在这种可能性。那么就算不替自己考虑,董建国也得为自己女儿的未来着想。
而且哪个父亲不希望将自己的女儿亲手托付给自己信任的人呢?将自己的女儿送进婚姻的坟。。。。。。咳咳!婚姻的礼堂虽然有些舍不得,但更多的还是幸福吧?
还有一点,既然结婚了,那么按照正常的传统,势必是要生孩子的吧?哪个父亲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孩子诞生出下一代,并体会一把做爷爷或者外公的乐趣,享受一番天伦之乐呢?
用这样的理由来要挟董建国,想必他只能乖乖地听从众人的安排,好好地接受治疗了吧?
这就是陈定安在电话里对董鑫和陈豪说的想法。
当时陈豪就很果断地拒绝了老爸的提议,开什么玩笑!自己这才刚和樊易柔确立了关系,现在老爸居然要让自己和董鑫成亲?樊易柔要是知道了,还不得气疯了?她一定会认为自己是始乱弃终的混蛋吧!
更别说陈豪本身对董鑫就没什么想法,前两天两人还互相不对盘呢!就算现在大家算是朋友,陈豪自己也比较喜欢董鑫那种比顾梦妍还要大大咧咧的性格。
但是做朋友是一回事,做恋人则是另外一回事了。陈豪自己最喜欢的类型是小薇薇安那种乖巧可爱的小女生,其次是温柔一点的女生。就如同在和陈豪确立那女朋友关系后的樊易柔表现的那样。
董鑫?还是算了吧!
而且虽说董建国是自己的长辈,父亲的好友。但是自己好没无私到为了一个多年未见的长辈去牺牲自己终身幸福的地步。
所以对于老爸的提议,陈豪第一个就提出了反对。
让陈豪感到庆幸的是,董鑫虽然在听完之后没有第一时间表态,但是看她的神情,似乎对于这种方法也是有些排斥或者说犹豫的,显然她也不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方法。
见电话那头的两人都没有应答,陈定安又说了。这个方法只不过是一个权宜之计,是为了用来要挟董建国好好治病的。
并不是说一定要两人现在就成亲或者说以后成亲生子。两人完全可以是逢场作戏,故意在董建国面前做出这种状况来。
至于两人以后会怎么样,那就看两人相处的关系如何了。如果两人对双方都没那个感觉,那这个成亲的事情就当做是一个玩笑好了。只要等到董建国的病治好了,那么完全就可以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至于樊易柔那里,自己后面会找机会和她好好聊一下这件事情。想必以樊易柔的聪明才智,是能明白其中的缘由不会去怪罪陈豪的。
只不过这个事情绝对不能由陈豪和董鑫主动对她提起,这件事情只能由自己或者陈豪的母亲来说。这不就有了现在,五人一下飞机就看到父母二人等着的场景了。
陈豪看着面前的老爸,仍然有所狐疑。这个老不修的,该不会是希望自己到时候和董鑫假戏真做吧?
陈豪的怀疑不是没有缘由的,因为老爸曾经不止一次地在自己面前提过类似的事情。每次都是在他单独和自己相处,并且酒喝多了之后。
那时候他就会借着酒劲胡言乱语,说自己年轻时候的理想就是仗着自己是个超级富二代,娶她十个八个漂亮女人做老婆的。
奈何时运不济,自从娶了老妈,自己的理想就是彻底泡汤了。他还语重心长地嘱咐陈豪,老爸年轻时候未能完成的理想,就靠你来完成了。这算是子承父业,或者说父债子还!
陈豪每每听到这里就忍不住吐槽!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还父债子还,老爸你小学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吧?
还有,什么样的父亲会希望自己的儿子妻妾成群的?
陈豪原本还准备再说些什么,但是陈定安却摆了摆手“好了!事情就先这样吧!我先和你老妈帮你处理好那三个丫头的事情,你就赶紧和董丫头去看看董建国吧!
顺便说一句,你先带回来的这个丫头质量不错啊!”
。。。。。。。望着老爸的背影,陈豪嘟囔了一句“还真是一个老不修。。。。。。” 。
之前在部队地下驻地和老爸的通话中,陈定安给陈豪和董鑫出了一个主意。这个主意就是和两人定亲的事情有关。他让两人在这件事情上做文章,以此作为要挟董建国安心治病的条件。
大致地方法其实也很简单,就是假装两人打算履行父辈当年的约定,决定成亲。只不过因为双方工作繁忙的缘故,这个具体的时期还有待顺延。
不过既然是要成亲,那么到时候自然是要办婚礼的。而以陈豪的身份还有家庭背景,如果办婚礼那必然是要大操大办的。恐怕邀请来观礼的客人不计其数。
这时候,作为女方家长,董建国怎么可能不出面?
而如果董建国这段时间不好好接受治疗,到时候病歪歪地样子出席婚礼,岂不是让女方的面子有些难堪?再严重一些,如果董建国因为不肯接受治疗而不幸去世的话,那董鑫可就是孤家寡人一个了。
本身董鑫的母亲就已经不在了,现在父亲也去世。那婚礼的时候还有女方家长在吗?这在很多传统家庭来看,是很不幸福的一个婚姻。
而陈家又是一个大家族,是十分注意面子的。陈家的独子最后娶了一个孤儿?呵呵。。。。。。估计会被很多陈家商界的敌人耻笑吧?而身为陈家媳妇的董鑫则会更加被人看不起。
除此以外,如果陈豪和董鑫真的结了婚。那么没有了自家长辈做靠山监督,如果陈豪要欺负董鑫,或者董鑫在陈家受到委屈了谁来替她做主?
以陈定安和董建国亦敌亦友的关系,董建国恐怕丝毫不会怀疑存在这种可能性。那么就算不替自己考虑,董建国也得为自己女儿的未来着想。
而且哪个父亲不希望将自己的女儿亲手托付给自己信任的人呢?将自己的女儿送进婚姻的坟。。。。。。咳咳!婚姻的礼堂虽然有些舍不得,但更多的还是幸福吧?
还有一点,既然结婚了,那么按照正常的传统,势必是要生孩子的吧?哪个父亲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孩子诞生出下一代,并体会一把做爷爷或者外公的乐趣,享受一番天伦之乐呢?
用这样的理由来要挟董建国,想必他只能乖乖地听从众人的安排,好好地接受治疗了吧?
这就是陈定安在电话里对董鑫和陈豪说的想法。
当时陈豪就很果断地拒绝了老爸的提议,开什么玩笑!自己这才刚和樊易柔确立了关系,现在老爸居然要让自己和董鑫成亲?樊易柔要是知道了,还不得气疯了?她一定会认为自己是始乱弃终的混蛋吧!
更别说陈豪本身对董鑫就没什么想法,前两天两人还互相不对盘呢!就算现在大家算是朋友,陈豪自己也比较喜欢董鑫那种比顾梦妍还要大大咧咧的性格。
但是做朋友是一回事,做恋人则是另外一回事了。陈豪自己最喜欢的类型是小薇薇安那种乖巧可爱的小女生,其次是温柔一点的女生。就如同在和陈豪确立那女朋友关系后的樊易柔表现的那样。
董鑫?还是算了吧!
而且虽说董建国是自己的长辈,父亲的好友。但是自己好没无私到为了一个多年未见的长辈去牺牲自己终身幸福的地步。
所以对于老爸的提议,陈豪第一个就提出了反对。
让陈豪感到庆幸的是,董鑫虽然在听完之后没有第一时间表态,但是看她的神情,似乎对于这种方法也是有些排斥或者说犹豫的,显然她也不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方法。
见电话那头的两人都没有应答,陈定安又说了。这个方法只不过是一个权宜之计,是为了用来要挟董建国好好治病的。
并不是说一定要两人现在就成亲或者说以后成亲生子。两人完全可以是逢场作戏,故意在董建国面前做出这种状况来。
至于两人以后会怎么样,那就看两人相处的关系如何了。如果两人对双方都没那个感觉,那这个成亲的事情就当做是一个玩笑好了。只要等到董建国的病治好了,那么完全就可以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至于樊易柔那里,自己后面会找机会和她好好聊一下这件事情。想必以樊易柔的聪明才智,是能明白其中的缘由不会去怪罪陈豪的。
只不过这个事情绝对不能由陈豪和董鑫主动对她提起,这件事情只能由自己或者陈豪的母亲来说。这不就有了现在,五人一下飞机就看到父母二人等着的场景了。
陈豪看着面前的老爸,仍然有所狐疑。这个老不修的,该不会是希望自己到时候和董鑫假戏真做吧?
陈豪的怀疑不是没有缘由的,因为老爸曾经不止一次地在自己面前提过类似的事情。每次都是在他单独和自己相处,并且酒喝多了之后。
那时候他就会借着酒劲胡言乱语,说自己年轻时候的理想就是仗着自己是个超级富二代,娶她十个八个漂亮女人做老婆的。
奈何时运不济,自从娶了老妈,自己的理想就是彻底泡汤了。他还语重心长地嘱咐陈豪,老爸年轻时候未能完成的理想,就靠你来完成了。这算是子承父业,或者说父债子还!
陈豪每每听到这里就忍不住吐槽!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还父债子还,老爸你小学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吧?
还有,什么样的父亲会希望自己的儿子妻妾成群的?
陈豪原本还准备再说些什么,但是陈定安却摆了摆手“好了!事情就先这样吧!我先和你老妈帮你处理好那三个丫头的事情,你就赶紧和董丫头去看看董建国吧!
顺便说一句,你先带回来的这个丫头质量不错啊!”
。。。。。。。望着老爸的背影,陈豪嘟囔了一句“还真是一个老不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