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八章敢用你,就能驾驭你!
天下之事,难有十全十美的,征召囚犯们从军入伍便是这样,既有利、亦有弊。
有利者:囚犯们皆是凶悍之徒,敢打敢拼、悍不畏死,可以训练成一支精兵,到战场上啃硬骨头!
有弊者:囚犯们大都性格暴虐、无法无天惯了,若是约束不好,便会发生叛乱,进而造成巨大危害!
历史上,囚犯军不听指挥,临阵倒戈的事情可是不少,牧野之战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双方决战之时,纣王将大量的囚犯、奴隶武装起来,充当前锋,冲击周军阵营,想要消耗周军的实力。
不想囚犯、奴隶们突然临阵倒戈,反而冲垮了压阵的商军精锐,致使纣王惨败、***身亡!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秦锋敢组建罪字营,自然考虑到了这一点,并想好了两条对策:
一是严明纪律,有功重赏、有过重罚,让罪字营的士兵们不生怨念,亦不敢轻易闹事。
二是安排一个合适的人,掌管罪字营。
这个人必须有能力、有威望,还要足够凶悍,让罪字营的士兵们又敬又畏,甘愿服从指挥才行!
谁是合适的人呢?
……………
将罪字营的士兵们安置好之后,秦锋回到了中军大帐内,而后命伙房准备一桌丰盛的酒席,用来款待一位特殊的客人。
小半个时辰之后,丰盛的酒席准备好了,特殊的客人也请来了,正是曾经的流寇大首领:不沾泥—张存孟。
「张首领,许久不见,一向可好?」
「托将军大人的福,张某一切安好!」
「呵呵,请坐!」
「谢坐!」
「来,先喝一杯,而后咱们再谈正事!」
说话间,秦锋端起酒壶,给张存孟斟了一杯,又给自己斟了一杯。
再看张存孟,毫不犹豫的端起酒杯,将里面的美酒一饮而尽,而后神态丝毫未变,依旧气定神闲。
「哈哈,张首领,你就不怕酒中有毒吗?」
「哼,数年前聚众造反的时候,张某就将生死置之度外了,能活到今天,已经是大赚特赚了,就算今日大限已至,又有何惧呢。
再说了,临死之前,能喝上一杯秦将军亲自斟的酒,张某也算有面子了!」
「哈哈,浑身是胆,视死如归,果然是一条好汉子,本将军没有看错人!」
秦锋满意的点点头,而后端起自己的酒杯,同样一饮而尽,还亮了亮杯底,以示没有弄虚作假。
酒中无毒!
「张首领是爽快人,本将军就不兜圈子了,今天将你请过来,并无加害之意,而是想请你加入天威军,负责带兵!」
「请我加入天威军,还让我带兵?」
「没错,本将军招募凶悍囚犯三千余人,组建了一支新军,叫做罪字营。
罪字营刚刚组建,尚缺一位带兵的主将,本将军思来想去,张首领非常适合这个职位,不知意下如何?」
没错,不沾泥—张存孟就是秦锋选定的掌管罪字营的最佳人选,理由有三:
其一,张存孟当过流寇首领,名气非常大,和罪字营的士兵们算是同一类人,有共同语言,容易被接受。
其二,张存孟有带兵的能力和经验,而且武艺不凡、凶狠强悍,能压的住罪字营的士兵们,以免这些家伙闹事,或者不服从命令。
其三,之前数万女真军、蒙古军围攻白城子,守军寡不敌众,差一点全线崩溃、城池失守。
关键时刻,是张存孟带领手下弟兄们冲上前线、奋勇拼杀,硬是将已经冲进城内的
女真兵、蒙古兵赶了出去,重新稳固住防线,这才守住了白城子,取得了最后胜利。
由此可见,张存孟是一个有良心、重道义之人。
这样的人,若是一辈子困居在白城子,无所事事,未免太可惜了。
因此上,秦锋决定给他一个机会,一个逆天改命、建功立业的机会!
面对这个机会,张存孟又是什么反应呢?
震惊、狂喜、疑惑!
最近几年,张存孟一直居住在白城子,靠着种地、打鱼为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子过的十分安逸。
几天之前,突然被天威军的士兵带走,带到了榆林镇,还被安置在军营中。
原以为着,是秦锋言而无信,要对自己下毒手了。
结果大错特错,秦锋非但没有杀害自己的意思,还要自己加入天威军,负责带兵,如此巨大的反差,又岂能不震惊呢!
震惊之余,便是狂喜!
白城子的生活虽然安逸,可建功立业、飞黄腾达,才是每一个男子汉、大丈夫的梦想,如今美梦成真,自然是狂喜了。
狂喜之余,又有些疑惑。
天威军里能征善战的将领众多,为何要让自己出来带兵呢?
别忘了,自己可是当过流寇的人,而且是流寇大首领,秦锋真能信任、重用自己吗?
想到这里,张存孟开口问道:「将军大人手下人才众多,为何让张某出来带兵呢?」
「很简单,带领罪字营,你是最佳人选!」
「将军大人让张某带兵,就不怕张某心怀不轨,带兵反叛吗?」
「呵呵,不怕!」
「为何?」
「其一,你是个明白人,知道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什么事!
其二,你若敢反叛,本将军自有灭你之计,别忘了,你是本将军的手下败将!」
说话间,秦锋用如刀一般的目光扫了张存孟一下,后者顿时打了个冷颤,而后不由自主的看了看秦锋腰间的佩刀,又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有点发凉。
敢用你,就能驾驭你,这就是秦锋的自信。
「将军大人如此厚爱,张某敢不从命,不过嘛,张某还有一个要求,还望将军大人恩准!」
「什么要求,说吧!」
「张某的一众弟兄们都居住在白城子,可否给个机会,让他们加入罪字营,谋个前程出来?」
「可以,不过嘛,你的弟兄们一旦心怀不轨、闹出事来,本将军唯你是问!」
「将军大人请放心,他们若是心怀不轨,真的闹出事来,卑职一定砍了他们的脑袋,以证军纪!」
张某变成了卑职,说明张存孟已经认可了自己的新身份。
而后站起身来,整理一下衣服,恭恭敬敬的单膝下跪行礼,以示效忠之意!
秦锋立刻伸手搀扶,让其重新落座,而后二人一边吃菜喝酒,一边商议训练罪字营的事情。
天威军最厉害的是火器。
问题是,火器善于远攻,短于近战,一旦到了贴身肉搏的时候,就难以发挥威力了。
近身战,是天威军比较薄弱的一环。
因此上,秦锋准备将罪字营训练成一支重装步兵部队,身披重甲、手持利刃,专门负责近身搏杀,就像唐朝时期的陌刀军一样。
陌刀军作战之时,如墙而进、所向披靡,刀锋过后,人马俱碎!
罪字营,要训练的比陌刀军更强,冲锋陷阵、所向无敌!
……………
一个时辰之后,谈话结束,张存孟再次行礼之后,起身离开中军大帐
,前往罪字营,正式接手这支部队。
待其离开之后,秦锋立刻传来董天豹,和其秘语了一番,说的什么,无人可知。
秘语完之后,秦锋带着一队亲兵离开大营,返回副总兵府去了。
不回去不行!
要知道,秦锋、晋玉娘已经成婚三年了,依旧没能诞下子嗣。
对此事,晋玉娘非常着急,因此最近一段时间,夜夜拉着秦锋研究生孩子的事情。
秦锋为了满足爱人的这个愿望,只好天天回府中住宿,不辞辛苦、努力耕种,希望快一点开花结果!
不想当天晚上,就在秦锋努力耕种之时,大营内出事了。
那一千多名不愿加入罪字营的犯人们,因为喝多了酒,在大营内闹起事来,还试图放火焚烧大营内的粮草库。
幸好董天豹临事不慌,立刻带领军队进行了镇压。
镇压的结果是,闹事的一千二百四十八名犯人,全被当场格杀、无一漏网!
事情过后,那些选择加入罪字营的囚犯们,全都冷汗直冒、大呼侥幸,而后人人努力训练、服从命令,不敢随意生事!
玉面人屠,名不虚传,真是心狠手辣啊!
………
至此,困扰榆林镇的四大难题,已经解决了三个。
最后一个,也是最难的一个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
有利者:囚犯们皆是凶悍之徒,敢打敢拼、悍不畏死,可以训练成一支精兵,到战场上啃硬骨头!
有弊者:囚犯们大都性格暴虐、无法无天惯了,若是约束不好,便会发生叛乱,进而造成巨大危害!
历史上,囚犯军不听指挥,临阵倒戈的事情可是不少,牧野之战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双方决战之时,纣王将大量的囚犯、奴隶武装起来,充当前锋,冲击周军阵营,想要消耗周军的实力。
不想囚犯、奴隶们突然临阵倒戈,反而冲垮了压阵的商军精锐,致使纣王惨败、***身亡!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秦锋敢组建罪字营,自然考虑到了这一点,并想好了两条对策:
一是严明纪律,有功重赏、有过重罚,让罪字营的士兵们不生怨念,亦不敢轻易闹事。
二是安排一个合适的人,掌管罪字营。
这个人必须有能力、有威望,还要足够凶悍,让罪字营的士兵们又敬又畏,甘愿服从指挥才行!
谁是合适的人呢?
……………
将罪字营的士兵们安置好之后,秦锋回到了中军大帐内,而后命伙房准备一桌丰盛的酒席,用来款待一位特殊的客人。
小半个时辰之后,丰盛的酒席准备好了,特殊的客人也请来了,正是曾经的流寇大首领:不沾泥—张存孟。
「张首领,许久不见,一向可好?」
「托将军大人的福,张某一切安好!」
「呵呵,请坐!」
「谢坐!」
「来,先喝一杯,而后咱们再谈正事!」
说话间,秦锋端起酒壶,给张存孟斟了一杯,又给自己斟了一杯。
再看张存孟,毫不犹豫的端起酒杯,将里面的美酒一饮而尽,而后神态丝毫未变,依旧气定神闲。
「哈哈,张首领,你就不怕酒中有毒吗?」
「哼,数年前聚众造反的时候,张某就将生死置之度外了,能活到今天,已经是大赚特赚了,就算今日大限已至,又有何惧呢。
再说了,临死之前,能喝上一杯秦将军亲自斟的酒,张某也算有面子了!」
「哈哈,浑身是胆,视死如归,果然是一条好汉子,本将军没有看错人!」
秦锋满意的点点头,而后端起自己的酒杯,同样一饮而尽,还亮了亮杯底,以示没有弄虚作假。
酒中无毒!
「张首领是爽快人,本将军就不兜圈子了,今天将你请过来,并无加害之意,而是想请你加入天威军,负责带兵!」
「请我加入天威军,还让我带兵?」
「没错,本将军招募凶悍囚犯三千余人,组建了一支新军,叫做罪字营。
罪字营刚刚组建,尚缺一位带兵的主将,本将军思来想去,张首领非常适合这个职位,不知意下如何?」
没错,不沾泥—张存孟就是秦锋选定的掌管罪字营的最佳人选,理由有三:
其一,张存孟当过流寇首领,名气非常大,和罪字营的士兵们算是同一类人,有共同语言,容易被接受。
其二,张存孟有带兵的能力和经验,而且武艺不凡、凶狠强悍,能压的住罪字营的士兵们,以免这些家伙闹事,或者不服从命令。
其三,之前数万女真军、蒙古军围攻白城子,守军寡不敌众,差一点全线崩溃、城池失守。
关键时刻,是张存孟带领手下弟兄们冲上前线、奋勇拼杀,硬是将已经冲进城内的
女真兵、蒙古兵赶了出去,重新稳固住防线,这才守住了白城子,取得了最后胜利。
由此可见,张存孟是一个有良心、重道义之人。
这样的人,若是一辈子困居在白城子,无所事事,未免太可惜了。
因此上,秦锋决定给他一个机会,一个逆天改命、建功立业的机会!
面对这个机会,张存孟又是什么反应呢?
震惊、狂喜、疑惑!
最近几年,张存孟一直居住在白城子,靠着种地、打鱼为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子过的十分安逸。
几天之前,突然被天威军的士兵带走,带到了榆林镇,还被安置在军营中。
原以为着,是秦锋言而无信,要对自己下毒手了。
结果大错特错,秦锋非但没有杀害自己的意思,还要自己加入天威军,负责带兵,如此巨大的反差,又岂能不震惊呢!
震惊之余,便是狂喜!
白城子的生活虽然安逸,可建功立业、飞黄腾达,才是每一个男子汉、大丈夫的梦想,如今美梦成真,自然是狂喜了。
狂喜之余,又有些疑惑。
天威军里能征善战的将领众多,为何要让自己出来带兵呢?
别忘了,自己可是当过流寇的人,而且是流寇大首领,秦锋真能信任、重用自己吗?
想到这里,张存孟开口问道:「将军大人手下人才众多,为何让张某出来带兵呢?」
「很简单,带领罪字营,你是最佳人选!」
「将军大人让张某带兵,就不怕张某心怀不轨,带兵反叛吗?」
「呵呵,不怕!」
「为何?」
「其一,你是个明白人,知道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什么事!
其二,你若敢反叛,本将军自有灭你之计,别忘了,你是本将军的手下败将!」
说话间,秦锋用如刀一般的目光扫了张存孟一下,后者顿时打了个冷颤,而后不由自主的看了看秦锋腰间的佩刀,又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有点发凉。
敢用你,就能驾驭你,这就是秦锋的自信。
「将军大人如此厚爱,张某敢不从命,不过嘛,张某还有一个要求,还望将军大人恩准!」
「什么要求,说吧!」
「张某的一众弟兄们都居住在白城子,可否给个机会,让他们加入罪字营,谋个前程出来?」
「可以,不过嘛,你的弟兄们一旦心怀不轨、闹出事来,本将军唯你是问!」
「将军大人请放心,他们若是心怀不轨,真的闹出事来,卑职一定砍了他们的脑袋,以证军纪!」
张某变成了卑职,说明张存孟已经认可了自己的新身份。
而后站起身来,整理一下衣服,恭恭敬敬的单膝下跪行礼,以示效忠之意!
秦锋立刻伸手搀扶,让其重新落座,而后二人一边吃菜喝酒,一边商议训练罪字营的事情。
天威军最厉害的是火器。
问题是,火器善于远攻,短于近战,一旦到了贴身肉搏的时候,就难以发挥威力了。
近身战,是天威军比较薄弱的一环。
因此上,秦锋准备将罪字营训练成一支重装步兵部队,身披重甲、手持利刃,专门负责近身搏杀,就像唐朝时期的陌刀军一样。
陌刀军作战之时,如墙而进、所向披靡,刀锋过后,人马俱碎!
罪字营,要训练的比陌刀军更强,冲锋陷阵、所向无敌!
……………
一个时辰之后,谈话结束,张存孟再次行礼之后,起身离开中军大帐
,前往罪字营,正式接手这支部队。
待其离开之后,秦锋立刻传来董天豹,和其秘语了一番,说的什么,无人可知。
秘语完之后,秦锋带着一队亲兵离开大营,返回副总兵府去了。
不回去不行!
要知道,秦锋、晋玉娘已经成婚三年了,依旧没能诞下子嗣。
对此事,晋玉娘非常着急,因此最近一段时间,夜夜拉着秦锋研究生孩子的事情。
秦锋为了满足爱人的这个愿望,只好天天回府中住宿,不辞辛苦、努力耕种,希望快一点开花结果!
不想当天晚上,就在秦锋努力耕种之时,大营内出事了。
那一千多名不愿加入罪字营的犯人们,因为喝多了酒,在大营内闹起事来,还试图放火焚烧大营内的粮草库。
幸好董天豹临事不慌,立刻带领军队进行了镇压。
镇压的结果是,闹事的一千二百四十八名犯人,全被当场格杀、无一漏网!
事情过后,那些选择加入罪字营的囚犯们,全都冷汗直冒、大呼侥幸,而后人人努力训练、服从命令,不敢随意生事!
玉面人屠,名不虚传,真是心狠手辣啊!
………
至此,困扰榆林镇的四大难题,已经解决了三个。
最后一个,也是最难的一个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