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六章双目喷火的福王殿下!
为何宋氏无法返回福王府了呢?
因为一位被流寇掠走的王妃,无论是否受到了伤害,其名节都已经受损了!
而一位名节受损的王妃,无论之前多受宠爱,都无法再被福王—朱常洵接受了,若是接受下来,等于头上扣了一大顶绿帽子,会引来天下人耻笑的。
因此上,福王—朱常洵非但不会用李岩交换宋氏,还会杀掉李岩,进而刺激红娘子杀掉宋氏泄愤,如此有两个好处:
一是宋氏死了,可以保全福王府的脸面。
二是可以换一个大公无私,宁可舍弃爱妃,也不与流寇妥协的美名!
至于宋氏,死就死了吧,反正以福王—朱常洵的权势,随时可以再纳新妃,纳一二十个都不是问题。
……
当秦锋将事情分析清楚之后,红娘子—罗美英先是一阵惊愕,而后有些垂头丧气的说道:「如此说来,是无法将李公子换出来了?」
「的确换不出来,不过嘛,我有一条计策,可以将岩弟救出来!」
「哦,什么计策?」
「很简单,用宋氏威胁福王—朱常洵放人!」
「秦将军刚才不是说,福王根本不在乎宋氏的生死吗,又如何威胁他放人呢?」
「呵呵,福王的确不在乎宋氏的生死,但是有一样东西,福王不能不在乎!」
「什么东西?」
「脸面!」
「脸面?」
「没错,咱们用这一点来威胁福王,肯定能将岩弟救出来,具体办法吗,咱们先这样……再这样……最后这样……福王就不得不妥协了,还不会有后顾之忧!」
秦锋上前几步,压低了声音,将自己的计策详细讲述了一遍。
红娘子听完之后,先是兴奋的伸出了大拇指,而后又情不自禁的翻了翻白眼!
伸大拇指,是因为这条计策太妙了,妙到毫颠,将人性、人心全都算计透了。
难怪这位秦将军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呢,有这般算计人心的本领,天下间难有敌手!
翻白眼,则是这条计策妙是很妙,却有点太龌龊了,不是正人君子所为。
算了,龌龊就龌龊吧,只要能将李岩救出来,别的都不重要!
接下来,秦锋、红娘子又商议了一番具体细节、注意事项,以及可能发生的变化和应对之策!
全都商议妥当之后,秦锋带着熊大、熊二和亲兵们离开了大院,返回小客栈中休息。
红娘子则解开一众手下身上的绳索,好好安抚了一番,而后开始执行那条计策!
…………
第二天,清晨时分。
福王府—承运殿内,现年四十九岁、体重三百五十多斤的福王—朱常洵正在享用早饭,周围有大批的宫女、太监小心翼翼的侍候着。
早饭共有四样:一碗小米粥、一碟咸菜、一盘红烧鲫鱼、一盘小炒肉。
堂堂的福王殿下,竟然吃这样的饭菜,是不是太简朴了?
其实一点都不简朴,因为四样饭菜皆是内有乾坤!
首先是小米粥:选用的是陕西—米脂县的极品小米,再由宫中厨师一粒一粒的进行挑选,必须保证粒粒饱满、不能有一粒坏的。
接着用福建—永定县的红泥小火炉、京师—西山的银霜炭、山西—武乡县的砂锅、洛阳—龙门山中的泉水进行熬煮,要煮上一天一夜,将米油全部煮出来才行!
接着是咸菜:其原材料不是芥菜、不是黄瓜、更不是大萝卜,而是东北百年老山参和上等野生鹿茸,用宫廷秘法进行烹饪,才做出来的一种珍馐咸菜!
接着是红烧鲫鱼:用的是最正宗的黄河鲫鱼,是以快马接力的方式,从黄河岸边一站一站送到洛阳城内的,必须保证是活的,能在水中来回乱跳才行。
最后是小炒肉,这道菜就更费功夫了,选最好的金华—两头黑猪崽,住在干净的房屋内,顿顿用精米、白面、豆浆、蔬菜……进行喂养,还要经常洗澡,保持干净。
等猪崽长到一百斤整,从其肋部活生生割下最嫩的一条五花肉,而后配合着最好的调料,制作成小炒肉!
现在明白了吧,福王—朱常洵的这顿早饭,看似简单,其实一点都不简单,其耗费的银两之多,足够十户普通人家、辛辛苦苦积攒十辈子了。
……
承运殿内,朱常洵正吃的高兴呢,一名管事太监慌里慌张的跑了进来,怀中还抱着一个红木抽匣。
「启禀千岁爷,出大事了!」
「哦,出什么大事了?」
「就在刚才,一个抽匣突然出现在王府的后花园中,上面还贴着封条,请千岁爷过目!」
说话间,管事太监将红木抽匣递了过来,上面果然贴着一道封条,还写着一行字:福王殿下亲启,红娘子敬上!
红娘子,就是掠走侧妃—宋氏的流寇首领,为何会送一个抽匣来,里面装的什么?
难道说,因为迟迟不肯交换人质,红娘子恼羞成怒之下,已经将宋氏杀掉了,抽匣里装的是宋氏的人头?
又或者,里面藏着机关暗器,想要刺杀自己?
「速速将抽匣打开,看看里面装的什么东西!」
「遵命!」
福王—朱常洵担心抽匣中有暗器,不敢亲自打开,于是管事太监动手。
结果打开一看,里面既不是人头,也没有暗器,只有一封书信、一件女人穿的肚兜,上面绣着精美的牡丹花图案。
朱常洵一眼就认出来了,肚兜是侧妃—宋氏的,而且是被掠走那天穿在身上的,现在被人扒了下来。
至于那封书信,封皮上同样写着:福王殿下亲启,红娘子敬上!
朱常洵连忙让太监将书信呈上来,而后撕破封皮,抽出里面的信纸仔细观看,上面的内容很简单,提了三个条件:
一是命令洛阳驻军立刻停止搜查。
二是不准伤害李岩一根汗毛!
三是今天晚上,让花花公子—宋扬送二十箱珠宝到白马寺东侧的树林中,而且只能带五名仆从,后面不准有任何人尾随!
最后写明,三个条件全都答应了则可,若是有一条不答应,后果自负!
至于什么后果,信中没有写明,可那只肚兜说明了一切。
若是不答应,侧妃—宋氏就会受到百般凌辱,而后将这件事公布开来,到时候,全天下的人都会知道,福王的头顶上戴了一大摞绿帽子,必然会引来无数嘲笑!
「这伙无耻的流寇,该死……统统该死,本王早晚将你们千刀万剐、扔出去喂狗……嘶啦……嘶啦!」
看完之后,朱常洵气的咬牙切齿、双眼喷火,几下将信纸撕了个粉碎。
凭心而论,如果宋氏被流寇们杀了,自己一点都不在乎,一名侧妃罢了,只要自己愿意,随时可以再纳!
可宋氏被流寇们凌辱的话,那就无法接受了,因为那样一来,自己会成为天下人的笑柄,进而颜面无存!
怎么办?
福王—朱常洵虽然肥胖,却不是没脑子,在反复权衡利弊之后,认为为了保住自己的颜面,只能暂且答应红娘子的三个条件,拖延时间,而后再思良策!
想到这里,朱常洵连下三道手谕:一是命令总兵官—王绍禹停止搜
查,给出的理由是,不想因为一己之私,骚扰的百姓们不得安宁!
二是命人前往府衙大牢,将李岩保护起来,不准受到伤害,还要好吃好喝的养着。
三是命令小舅子—宋扬,今晚偷偷的送二十箱珠宝到白马寺东侧的树林中,而且是必须得去,不准找人代替!
二十箱珠宝,福王府是不会出的,让宋家自己准备,反正宋家这几年囤积粮食、高价出售,大发横财,拿出二十箱珠宝不成问题。
至于宋扬的安危,朱常洵并不在乎,因为事情的起因就在这小子身上,被人大卸八块都是活该的!
三道命令下完,朱常洵的胖脸上依旧是愁眉不展:一是担心那位红娘子,继续用宋氏来威胁自己,没完没了!
二是自己的王府护卫众多、禁备森严,这只红木抽匣是怎么送进来的呢?
既然能神不知、鬼不觉的送进来一只红木抽匣,是不是同样能刺杀自己呢?
想到这里,朱常洵不禁惊出了一身冷汗,而后命令王府的属官们,立刻增加兵力,在王府内日夜巡视,务必要保护自己的安全!
与此同时,从王府中抽调精锐人手,化妆成普通百姓,在洛阳周围秘密搜查红娘子一伙人的下落。
一旦搜到了,就将红娘子一伙和宋氏全部杀掉,而后以火焚之、毁尸灭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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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位被流寇掠走的王妃,无论是否受到了伤害,其名节都已经受损了!
而一位名节受损的王妃,无论之前多受宠爱,都无法再被福王—朱常洵接受了,若是接受下来,等于头上扣了一大顶绿帽子,会引来天下人耻笑的。
因此上,福王—朱常洵非但不会用李岩交换宋氏,还会杀掉李岩,进而刺激红娘子杀掉宋氏泄愤,如此有两个好处:
一是宋氏死了,可以保全福王府的脸面。
二是可以换一个大公无私,宁可舍弃爱妃,也不与流寇妥协的美名!
至于宋氏,死就死了吧,反正以福王—朱常洵的权势,随时可以再纳新妃,纳一二十个都不是问题。
……
当秦锋将事情分析清楚之后,红娘子—罗美英先是一阵惊愕,而后有些垂头丧气的说道:「如此说来,是无法将李公子换出来了?」
「的确换不出来,不过嘛,我有一条计策,可以将岩弟救出来!」
「哦,什么计策?」
「很简单,用宋氏威胁福王—朱常洵放人!」
「秦将军刚才不是说,福王根本不在乎宋氏的生死吗,又如何威胁他放人呢?」
「呵呵,福王的确不在乎宋氏的生死,但是有一样东西,福王不能不在乎!」
「什么东西?」
「脸面!」
「脸面?」
「没错,咱们用这一点来威胁福王,肯定能将岩弟救出来,具体办法吗,咱们先这样……再这样……最后这样……福王就不得不妥协了,还不会有后顾之忧!」
秦锋上前几步,压低了声音,将自己的计策详细讲述了一遍。
红娘子听完之后,先是兴奋的伸出了大拇指,而后又情不自禁的翻了翻白眼!
伸大拇指,是因为这条计策太妙了,妙到毫颠,将人性、人心全都算计透了。
难怪这位秦将军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呢,有这般算计人心的本领,天下间难有敌手!
翻白眼,则是这条计策妙是很妙,却有点太龌龊了,不是正人君子所为。
算了,龌龊就龌龊吧,只要能将李岩救出来,别的都不重要!
接下来,秦锋、红娘子又商议了一番具体细节、注意事项,以及可能发生的变化和应对之策!
全都商议妥当之后,秦锋带着熊大、熊二和亲兵们离开了大院,返回小客栈中休息。
红娘子则解开一众手下身上的绳索,好好安抚了一番,而后开始执行那条计策!
…………
第二天,清晨时分。
福王府—承运殿内,现年四十九岁、体重三百五十多斤的福王—朱常洵正在享用早饭,周围有大批的宫女、太监小心翼翼的侍候着。
早饭共有四样:一碗小米粥、一碟咸菜、一盘红烧鲫鱼、一盘小炒肉。
堂堂的福王殿下,竟然吃这样的饭菜,是不是太简朴了?
其实一点都不简朴,因为四样饭菜皆是内有乾坤!
首先是小米粥:选用的是陕西—米脂县的极品小米,再由宫中厨师一粒一粒的进行挑选,必须保证粒粒饱满、不能有一粒坏的。
接着用福建—永定县的红泥小火炉、京师—西山的银霜炭、山西—武乡县的砂锅、洛阳—龙门山中的泉水进行熬煮,要煮上一天一夜,将米油全部煮出来才行!
接着是咸菜:其原材料不是芥菜、不是黄瓜、更不是大萝卜,而是东北百年老山参和上等野生鹿茸,用宫廷秘法进行烹饪,才做出来的一种珍馐咸菜!
接着是红烧鲫鱼:用的是最正宗的黄河鲫鱼,是以快马接力的方式,从黄河岸边一站一站送到洛阳城内的,必须保证是活的,能在水中来回乱跳才行。
最后是小炒肉,这道菜就更费功夫了,选最好的金华—两头黑猪崽,住在干净的房屋内,顿顿用精米、白面、豆浆、蔬菜……进行喂养,还要经常洗澡,保持干净。
等猪崽长到一百斤整,从其肋部活生生割下最嫩的一条五花肉,而后配合着最好的调料,制作成小炒肉!
现在明白了吧,福王—朱常洵的这顿早饭,看似简单,其实一点都不简单,其耗费的银两之多,足够十户普通人家、辛辛苦苦积攒十辈子了。
……
承运殿内,朱常洵正吃的高兴呢,一名管事太监慌里慌张的跑了进来,怀中还抱着一个红木抽匣。
「启禀千岁爷,出大事了!」
「哦,出什么大事了?」
「就在刚才,一个抽匣突然出现在王府的后花园中,上面还贴着封条,请千岁爷过目!」
说话间,管事太监将红木抽匣递了过来,上面果然贴着一道封条,还写着一行字:福王殿下亲启,红娘子敬上!
红娘子,就是掠走侧妃—宋氏的流寇首领,为何会送一个抽匣来,里面装的什么?
难道说,因为迟迟不肯交换人质,红娘子恼羞成怒之下,已经将宋氏杀掉了,抽匣里装的是宋氏的人头?
又或者,里面藏着机关暗器,想要刺杀自己?
「速速将抽匣打开,看看里面装的什么东西!」
「遵命!」
福王—朱常洵担心抽匣中有暗器,不敢亲自打开,于是管事太监动手。
结果打开一看,里面既不是人头,也没有暗器,只有一封书信、一件女人穿的肚兜,上面绣着精美的牡丹花图案。
朱常洵一眼就认出来了,肚兜是侧妃—宋氏的,而且是被掠走那天穿在身上的,现在被人扒了下来。
至于那封书信,封皮上同样写着:福王殿下亲启,红娘子敬上!
朱常洵连忙让太监将书信呈上来,而后撕破封皮,抽出里面的信纸仔细观看,上面的内容很简单,提了三个条件:
一是命令洛阳驻军立刻停止搜查。
二是不准伤害李岩一根汗毛!
三是今天晚上,让花花公子—宋扬送二十箱珠宝到白马寺东侧的树林中,而且只能带五名仆从,后面不准有任何人尾随!
最后写明,三个条件全都答应了则可,若是有一条不答应,后果自负!
至于什么后果,信中没有写明,可那只肚兜说明了一切。
若是不答应,侧妃—宋氏就会受到百般凌辱,而后将这件事公布开来,到时候,全天下的人都会知道,福王的头顶上戴了一大摞绿帽子,必然会引来无数嘲笑!
「这伙无耻的流寇,该死……统统该死,本王早晚将你们千刀万剐、扔出去喂狗……嘶啦……嘶啦!」
看完之后,朱常洵气的咬牙切齿、双眼喷火,几下将信纸撕了个粉碎。
凭心而论,如果宋氏被流寇们杀了,自己一点都不在乎,一名侧妃罢了,只要自己愿意,随时可以再纳!
可宋氏被流寇们凌辱的话,那就无法接受了,因为那样一来,自己会成为天下人的笑柄,进而颜面无存!
怎么办?
福王—朱常洵虽然肥胖,却不是没脑子,在反复权衡利弊之后,认为为了保住自己的颜面,只能暂且答应红娘子的三个条件,拖延时间,而后再思良策!
想到这里,朱常洵连下三道手谕:一是命令总兵官—王绍禹停止搜
查,给出的理由是,不想因为一己之私,骚扰的百姓们不得安宁!
二是命人前往府衙大牢,将李岩保护起来,不准受到伤害,还要好吃好喝的养着。
三是命令小舅子—宋扬,今晚偷偷的送二十箱珠宝到白马寺东侧的树林中,而且是必须得去,不准找人代替!
二十箱珠宝,福王府是不会出的,让宋家自己准备,反正宋家这几年囤积粮食、高价出售,大发横财,拿出二十箱珠宝不成问题。
至于宋扬的安危,朱常洵并不在乎,因为事情的起因就在这小子身上,被人大卸八块都是活该的!
三道命令下完,朱常洵的胖脸上依旧是愁眉不展:一是担心那位红娘子,继续用宋氏来威胁自己,没完没了!
二是自己的王府护卫众多、禁备森严,这只红木抽匣是怎么送进来的呢?
既然能神不知、鬼不觉的送进来一只红木抽匣,是不是同样能刺杀自己呢?
想到这里,朱常洵不禁惊出了一身冷汗,而后命令王府的属官们,立刻增加兵力,在王府内日夜巡视,务必要保护自己的安全!
与此同时,从王府中抽调精锐人手,化妆成普通百姓,在洛阳周围秘密搜查红娘子一伙人的下落。
一旦搜到了,就将红娘子一伙和宋氏全部杀掉,而后以火焚之、毁尸灭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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